8月26日,名山区检察院民行科组织该科室干警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进行了认真的学习、讨论,让检察干警充分认识到了“两个规定”对提升检察机关公信力的重大意义,确保在今后的案件办理中严格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