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刑事案件效率,降低刑事案件“案件比”,让每一个群众真正感受到司法正义。我院刑事第一检察部更新观念,整合资源,探索刑事案件繁简分流新举措。
一是在“完善机制”上做文章。内设机构改革后,区院刑事第一检察部、第三检察部联合出台《雨城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实施方案》(试行)。以“简案快办,繁案精办”为核心理念,明确案件繁简分流标准、受理范围以及审查办案期限。
二是在“提速增效”上下功夫。合理区分繁简案件,明确繁简案件分类标准,分为一类(简)案件和二类(繁)案件。其中将受理的盗窃、容留他人吸毒等六类罪名中、涉及案件事实简单、证据充分以及非共同犯罪案件列为一类简单案件。结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速裁程序,缩短办案周期。在一类案件办理中,最大限速的适用速裁程序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简类案件办理时间进行严格控制,做到减程序,不减权利,让更多的司法资源投入到疑难、重大、复杂、不认罪案件的精细办理中。对二类案件通过提前介入、捕后发出《逮捕案件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等方式,减少延长审查起诉期限或退回补充侦查次数,积极降低案件比,提高案件质效。
三是在“团队建设”上求突破。根据案件类型等情况,精心打造简案办案组和繁案办案组。调整设置“2名员额检察官及2名办案辅助人员”的简案办案组,加大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力度。组建“2名分管领导、4名员额检察、4名辅助人员”的繁案办案组,负责办理重大、疑难、新类型案件。案件实行繁简分流管理,由技术提供支持,后台配置实现随机轮案,对特殊案件进行指定承办,确保案件时效缩短的情况下,质量不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