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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城区院在审查逮捕案件中 邀请全国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听证

发布时间:2020-02-21  来源:本网  点击量:1393  


为贯彻落实全国检察长工作会精神,积极尝试引入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多方参与,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中广泛运用公开听证,达到公开透明、化解矛盾、定纷止争的效果,2月20日上午,雨城区检察院对一起未成年人涉嫌抢劫审查逮捕案件举行听证会。会前,承办检察官对受害人进行了心理疏导,为保护未成年人隐私,在征求被害人、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同意后,决定召开不公开听证会。

据查,犯罪嫌疑人古某系留守儿童,初中毕业后辍学在家,无固定工作。案发当天伙同他人(未满14岁),使用暴力强行抢走在校生小郝(化名)30元现金。综合审查卷宗、社会调查和心理评估结果,承办检察官认为,古某在案发时系未成年人,无犯罪前科,有认罪认罚情节,有必要尝试引入第三方参与,以听证的形式让诉讼参与人感受法律权威,实现公开透明、化解矛盾、定纷止争的效果。

听证会由雨城区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主持,全国人大代表、雅安市第二中学校长庹庆明,市级人民监督员、四川同兴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漫露,公安机关办案人员,犯罪嫌疑人家属,辩护人,村委会负责人,被害人法定代理人参加听证。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就案件审查情况及逮捕必要性发表了意见,公安机关承办人对基本案情进行了补充,被害人法定代理人表示谅解并建议不逮捕,村委会负责人介绍了其在村组的表现及家庭情况。辩护人、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逐一发表了意见。

综合不公开听证的意见,检察机关对古某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全国人大代表庹庆明表示,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在审查逮捕环节引入第三方参与,公开透明、化解矛盾效果明显,对检察机关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接受监督、阳光司法的举措表示赞赏。并建议检察机关尝试将听证这一举措广泛运用到检察工作的各项环节,从制度的层面形成规范和指引,让更多的人参与其中,促进权责透明、用权公开和化解社会矛盾,有利于案件的公正、快速办理,有利于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提升,有利于提高群众满意度和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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