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检察监督工作透明度,雨城区检察院积极探索在检察工作各项环节广泛运用公开听证,达到公开透明、化解矛盾、定分止争的效果。今年,雨城区检察院第一、二、三检察部就拟不批准逮捕案件、不服法院生效民事裁定申请监督案件、涉检信访案件举行了3场听证会,三大业务部门听证工作均实现“零突破”,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一、把握重要办案节点
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是检察权形式的重要形式,特别是不起诉权是检察机关对案件程序处理的终局性权力,涉及到是否采取强制措施等问题,容易引起社会对上述权力是否规范行使的关注。为此,雨城区检察院探索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行使,尝试在拟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不起诉前进行听证,展现公平的法治理念追求。如今年2月,雨城区检察院对一起未成年人涉嫌抢劫的审查逮捕案件举行听证会。经查,该未成年人无犯罪前科,有认罪认罚情节,承办检察官对受害人进行了心理疏导,为保护未成年人隐私,在征求被害人、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同意后,决定召开不公开听证会。公安机关办案人员,犯罪嫌疑人家属,辩护人,村委会负责人,被害人法定代理人参加听证。综合不公开听证的意见,检察机关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二、慎重选取案件类型
经过广泛调研和慎重研究,决定选取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关注度较高的案件进行公开听证,以达到化解矛盾纠纷的效果,促进案结事了政和。如今年3月该院对一起不服法院生效民事裁定申请监督案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进行公开听证。2017年,申请人林某某系林某某诉唐某某共有物分割纠纷一案的原告人,该案一审法院立案审理后以不属于民事诉讼范围裁定驳回起诉。裁定生效后,林某某不服该生效裁定,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被驳回,遂向雨城区检察院申请监督。雨城区检察院受理后认为,申请人林某某的诉讼请求符合法院民事诉讼范围,人民法院驳回起诉的裁定不当,申请人的权益在长达三年的诉讼过程中得不到保障,引发其不断上访,矛盾纠纷得不到化解引发不稳定因素。为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增强检察建议的刚性和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雨城区检察院决定以公开听证的方式征求各方意见,确保案件依法公正处理。结合听证意见,雨城区检察院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得到采纳。
三、广泛吸纳参与主体
在举行听证会时,雨城区检察院广泛吸纳驻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律师代表等参与听证;邀请侦查人员参加听证,充分听取侦查机关的意见;邀请当事人双方所在单位、村组代表,发挥监督主体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通过听证会宣讲法治,增强认知度,如很多人对认罪认罚从宽等制度不了解,随着听证程序的引入,被邀请参加听证程序的人员,听过听、辩、析等环节,了解该制度的规定和精神。同时,通过对案件进行听证,实现以个案宣传普法到预防类案发生的效果,让检察工作真正做到了公开、公正、透明,增强了检察工作在人民群众中的公信力,为推动基层治理提供了坚强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