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正值第50个世界环境日到来之际,为提高人民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提升检察公益诉讼的社会影响力,凝聚全社会保护公益合力,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天全县人民检察院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关注、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问题,走进县城音乐广场,五项抓手助推了以“六·五”世界环境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主题的宣传活动。
活动中,一是立足检察职能。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讲解公益诉讼检察中的行政公益诉讼和民事公益诉讼相关内容和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法律依据、监督范围、工作流程等。二是强化法治宣传。从依法行政,环境司法保护、环境监管职责等方面,结合当前社会关注的热点环境问题,发生在县辖区内外鲜活、典型的企业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案例,对污染减排、环保法律法规、以及“两高”发布的《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进行了宣传讲解。三是运用宣传阵地。向广大人民群众普及世界环境日相关知识,通过印制传单、制作展板、打印LED电子屏幕和印有“保护环境,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条幅标语等宣传方式,增强宣传力度,扩大世界环境日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四是开展环保进乡村。利用本单位联乡包村帮扶责任人走村入户形式,把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带到农户家、田间上,让广大农户学习掌握宣传世界环境日的基本知识,积极营造全民知晓、全民支持、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五是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印制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引导公众和企业履行环保责任,践行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践行生态文明,建设绿美天全。通过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咨询30余次,加强了群众对天全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了解,拓展了公益诉讼线索来源渠道,使人民群众对世界环境日的知晓率普遍提高,增强了维护自身权益、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意识,让群众有举报好反映、有意见愿表达、有问题好解决,激发了大家自觉抵制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