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汉源县检察院在案管工作的开展和推进过程中,通过建立机制、监控重点、问题整改等工作,进一步强化内部监督制约,规范司法办案行为,提升流程监控质效,促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有效落实,不断推动案管工作创新发展。
建立联席会议。院党组定期召开会议,专题听取案管部门、各业务部门对案件流转、流程监控、质量评查等方面的意见建议,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明确各项工作的具体标准,实行案件管理提醒函与分管领导约谈的工作制度,形成案件办理和案件管理的无缝衔接,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和业务规范化能力与水平。
建立“三道防线”。将流程监控纳入整体工作中,推动加强办案部门的自我管理与办案人员的自我约束,进一步提升流程监控质效,树立检察官规范、严谨、高效的执法理念,合力把控好案件质量关。一是作为流程监控主体的案件承办检察官,在办理案件的同时,切实加强责任心,核查自己所办案件,规范化使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二是设立流程监控员,对业务部门的办案情况进行业务系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同业务部门进行沟通交流,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三是案管部门加强流程监控,做好案卡填录基本信息的审核,对每个受理案件及上期末未办结案件逐项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总分析,提示业务部门、承办人进行修改完善,避免类似情况发生。
建立问题台账。将流程监控中发现的案件质量问题,以员额检察官为单位,完整登记在案,做到全程全面全部留痕,形成反映个人办案质效、司法作风的原始档案,为绩效考核和业绩评价提供客观依据,促进流程监控成效的运用和转化。一是对系统操作不规范、法律文书错漏等违规办案情节轻微的,向案件承办人进行口头警示或者通过业务系统提示;二是对违规办案情节较重的,及时反馈办案部门和分管院领导,督促整改;三是对违规办案情节严重的,向办案部门发送案件流程监控通知书,直接通报分管院领导及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