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汉源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扒窃案时,办案检察官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成功为被害人追回被盗的用于看病的现金2300元。
本案被害人李某某已74岁高龄,身患矽肺病、肺气肿等多种疾病,于今年1月4日从汉源县九襄镇坐5路公交车到汉源县人民医院办理住院手续,下车后发现上衣口袋被划破,口袋内用于看病的2300元现金不翼而飞,李某某遂向汉源县公安局报案。后公安干警通过侦查在西昌市某宾馆将扒窃作案的徐某某抓获归案,徐某某对自己在5路公交车上扒窃李某某2300元的事实供认不讳,但称现金已被挥霍。
汉源县人民检察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案件检察官对该起扒窃小案高度重视,两次提审徐某某,起初徐某某表示其无钱退赔,经过检察官严肃地对其进行思想教育工作,告知其本案被害人李某某已74岁高龄,身患多种疾病,那2300元是人家的“救命钱”,请他摸着良心换位思考,并告知其如果主动退赔,可以获得被害人谅解从而争取从宽处理,徐某某最终告知其妻子游某某的电话,请检察官联系她代为退赔,检察官联系到游某某,但其称家中也不宽裕,后通过检察官耐心细致的工作,游某某答应尽量想办法代其丈夫退赔被害人,最终在两个月后检察官将游某某代为退赔的2300元现金交到了被害人李某某的手中,徐某某也得到了法律的酌定从轻处罚,李某某、徐某某及其家人对检察机关公正执法、情系百姓、服务民生的执法办案方式给予了高度的肯定,并对检察机关表达了诚挚的谢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