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以来,汉源县检察院主动适应改革形势,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检察机关会议精神和要求,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多措并举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工作,成效明显。截至目前,共办理认罪认罚案件40件45人,案件绝对数和比例均位于全市前列。
一是强化协调沟通,完善“软”环境。在雅安市检察院对认罪认罚从宽工作进行部署后,该院庚及与县司法局沟通协调,迅速建立好全年、全覆盖的值班律师制度。同时,与县法院进行探讨交流,就相关案件的量刑幅度、程序适用等达成共识,营造好开展认罪认罚工作的软环境。
二是强化技术支持,营造“硬”保障。该院在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统一认罪认罚具结书、起诉书等法律文书,并将其配置进《检察机关统一业务系统》。其后,又按照高检院、省院、市院的最新文件规定在系统中对文书及时进行更新调整,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提供了坚实保障。
三是强化培训考核,确保落地落实。该院组织刑检部门全体干警深入学习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确保依法依规办理认罪认罚案件。通过刑检部门一月要情制度,对各员额检察官办理认罪认罚案件情况进行通报,并纳入季度、年度考核,确保认罪认罚从宽工作顺利、积极、有序推进。
四是强化流程监控,保障案件质量。选任检委会专职委员和资深员额检察官担任专职流程监控员,着重加强对重点案件、重点办案环节、不起诉、签订具结书是否规范、完备等问题进行监控,及时发现和督促纠正办案中的不规范问题,保障认罪认罚案件办理质量。
五是尝试批捕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认罪认罚从宽本意不但是为了实体上的从宽,也包含程序上的从宽,在批准逮捕阶段适用认罪认罚从宽,也是此次改革的应有之义。该院主动尝试,对1件提请批准逮捕案件,大胆适用认罪认罚程序,取得较好效果。
六是大胆适用相对不起诉。相对不起诉体现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从轻处理的刑事理念,也是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刑事司法中的具体运用。发挥相对不起诉在认罪认罚从宽中的分流作用已成为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向纵深发展的客观要求。该院在认罪认罚案件中,大胆适用相对不起诉,已依法决定相对不起诉3件3人。
七是强化案件适用管理。在省院考核标准出台后,为适应考核,该院要求对所有的公诉案件,凡是能够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办理的,一律适用认罪认罚,并在审查报告中单独列一点,写明是否适用认罪认罚的理由。对于个别没有写明的,领导审批时,直接发回承办人进行完善,确保适用认罪认罚案件比例达到考核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