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来,汉源县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落实到检察工作中,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司法为民、司法扶贫的特色和优势,将“深入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专项活动深度融入脱贫攻坚。
一是坚持党委政府的领导,构建外部合作机制,同时加强与财政、公安、法院、司法等部门沟通联系,积极争取财政支持;二是认真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打好“三大攻坚战”提高司法保障的意见》精神,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工作理念,创新发挥检察职能,将国家司法救助融入精准扶贫工作中,做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三是为保障脱贫攻坚取得实效,提高国家司法救助的社会效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会签《关于国家司法救助的实施办法》;四是与单位内部科室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落实内部职责分工,群策群力,有效合作,共同推进,定期对办理的案件进行梳理,发现案件线索,对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案件及时办理;五是努力探索工作新模式,合理延伸检察职能,不断提升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水平,切实体现人民司法的温度、温情和温暖,帮助贫困户走出生活困境,为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贡献检察力量。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2件12人,共发放司法救助金8.3万元,包括故意杀人1件1人,故意伤害4件4人,强奸1件1人,交通肇事6件6人。其中救助建档立卡贫困户4件4人,占国家司法救助案件的三分之一,发放司法救助金2.8万元,占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发放救助金的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