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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源县检察院刑执局跟踪监督 力促撤销缓刑逃犯归案

发布时间:2017-03-24  来源:本站  点击量:4861  

2017321日,在汉源县检察院刑执局的一再督促下,汉源县公安机关将在逃4年的罪犯叶成飞抓获归案。

罪犯叶成飞,男,生于1996416日,汉族,汉源县人2012312日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汉源县人民法院判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2013428日,罪犯叶成飞因脱离监管被撤销缓刑。

撤销缓刑裁定送达后,汉源县检察院刑执局多次与司法局、公安局联系沟通,分别发出了检察建议书,要求司法局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作,尽快将罪犯送交执行。由于罪犯叶成飞长期潜逃在外,一直抓捕未果。2016汉源县检察院在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中,把抓捕罪犯叶成飞作为重点工作。汉源县检察院刑执局又向公安局发出了检察建议书,建议公安采取上网追逃措施实施抓捕。并组织多部门召开了联席会议,就如何采取措施抓捕罪犯达成了共识。

汉源县检察院刑执局大力监督和紧密协调下,顺利地将罪犯叶成飞收监执行。汉源县检察院刑执局对收监执行活动进行了全程跟踪监督,既维护了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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