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全院干警参与我县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全覆盖,引导全院干警热情、主动、客观、文明参与我县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结合“四对照四提升,做忠诚卫士”专题教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相关知识集中宣传,提高全院干警思想认识,确保本院检察人员参与我县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全覆盖,着力提升服务群众本领,推进司法扶贫、司法救助、涉法涉诉矛盾化解,着力强化本院自身监督,提升检察司法公信力;着力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促进我县执法司法公信力的提升。
二、宣传内容
(一)对内宣传。向全院干警宣传县委、政府带领全县人民在灾后重建、脱贫攻坚、幸福美丽新家园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宣传全面从严治党、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惩治基层“微腐败”取得的成效;宣传我县加强党员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匡正选人用人风气的举措和成效;宣传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的具体内容。
(二)对外宣传。宣传检察工作取得的新成效,及时依规公开检察法律文书和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情况;加强职务犯罪举报宣传,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活动,开展“法律七进”,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法制,提升服务效能和检察司法公信力。
三、工作安排
(一)强化宣传报道。充分利用检察内网和检察门户网站、检察微信宣传好检察工作及党风廉政建设和社会评价宣传内容;
(二)强化氛围营造。利用大屏幕电子显示屏宣传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知识和标语。
(三)印发宣传资料。面向全院检察人员和聘用人员发放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知识宣传材料。
(四)每天查看检察长接待箱、控告申诉和群众举报箱、检察人员违纪违法举报箱等,及时调查处理群众控告申诉和举报信件。加强检察舆情监控,防止恶意炒作、舆情发酵。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召开专题会,强调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全院干警以客观、文明、热情、积极的态度参与我县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
(二)宣传到人头,对没有在单位的同志,也要以电话、微信等形式宣传到人头。
(三)建立档案。对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要建立专门工作档案,以备检查,加强工作总结。
附件:大屏幕显示电子屏宣传内容
宝兴县人民检察院
2017年9月19日
附件
大屏幕电子显示屏宣传内容
1、请全县干部群众积极、热情、文明接听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电话——(028)12340
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巩固发展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3、正风肃纪扬清廉新风,为民务实建廉洁宝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