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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专刊第5期 宝兴县检察院五举措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发布时间:2019-02-04  来源:本网  点击量:385  

宝兴县检察院五举措推动扫黑除恶

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近期,我院结合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10督导组到我市督导工作的问题反馈情况,进一步找准工作短板,研究工作措施,从五个方面加强和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效。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了市委兰开驰书记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谈话会上的讲话精神,对本院工作进行了具体分析和研判,进一步明确了下一步工作重点,要求院领导班子、全院检察干警要始终绷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根政治弦,认清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针对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完善工作机制,增添工作措施,坚决打赢扫黑除恶这场硬仗。

二是进一步加大治乱工作力度。继续加强同法院、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的配合,加强对涉黑涉恶案件线索的排查,及时掌握公安机关确定的治安乱点情况,会同公安机关联合制定相关工作方案,研究具体工作措施,切实发挥好检察工作职能,积极主动参与到治乱工作中。

三是进一步提高案件办理成效。加强对近年来办理的故意伤害、故意杀人、强奸、敲诈勒索、赌博、寻衅滋事、抢劫、聚众斗殴等案件的“回头看”,再次梳理和排查有无涉黑涉恶及保护伞线索。加强同政法各部门的工作联席制度,提前介入公安机关办理的3起案件,针对案件性质、罪名认定、证据收集等提出意见、建议。下一步,我院将严格按照“两个一律”和“一案三查”的要求,在对涉黑涉恶案件进行审查时,加强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和“保护伞”。同时,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及“两高两部”指导意见,严格把握法律政策界限,确保依法打击、精准打击。

四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在前期已制定《宝兴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方案》,《宝兴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涉黑涉恶线索实名举报“人人见面、件件回应”工作方案》、《宝兴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规定》等方案和规定的基础上,与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为持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我院正在拟定线索管理办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实施细则、职务犯罪线索移交办法、重大案件会商办法等制度和机制,确保案件办理和专项斗争取得实效。

五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一是通过本院门户网站设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栏,对本院工作开展情况、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标语、举报电话等向广大网民公开;二是加强对基层群众的宣传工作,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本院法制宣传内容之一,增强人民群众的知晓度和参与度;三是在人员流动较大的公共场所张贴宣传标语,公开举报方式和举报电话,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专项斗争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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