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雨城区院提起公诉的雨城区首例组织考试作弊案一审宣判,三名被告人以组织考试作弊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至二年,并处罚金二万元至五千元不等。
经过审理查明,2020年10月至2021年7月期间,被告人陈某某、穆某某和景某某多次组织驾校学员在车管所报考全国驾考理论考试科目,并利用购买的针孔摄像头等设备,帮助驾校学员在理论科目考试时作弊,从中非法获利25500元,其中景某某获利6000元,陈某某获利16300元,穆某某获利3200元。
本案中,三名被告人分工明确,相互配合,一人负责招揽学员并收取费用,一人负责给考生穿戴作弊设备,一人则在考试过程中给学员传输答案。严密的分工使得其作案多起才被抓获。据被告人供述,在犯罪实施前,三人通过在驾校附近张贴小广告招收有作弊需要的学员,作案的手机与针孔摄像头通过淘宝平台的推送经卖家主动联系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