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人民检察院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市检察院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0万元。
(一)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17年预算持平,都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我院未安排因公出国(境)。
(二)公务接待费为30万元。
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办公及办案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0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正常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
2017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检察业务办公办案等工作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