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法警大队接到反贪部门的用警申请后庚即与反贪部门积极配合,充分发挥我院司法警察职能,检警各司其职,经大家共同努力,侦办了一起受贿案。
该案是天全县兴业乡马子村村支部书记周某在2010年至2012年期间,利用监督、管理本村道路建设的职务之便,收受承包修路工程的艾某某、高某等人送给的现金,触犯了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的规定。在此案件中,我院司法警察积极配合反贪部门办案,充分履职,认真完成看管、传唤等任务,保障了办案警力支持;通过细化履职环节,责任落实到人,制定了办案安全预案,确保了办案安全零漏洞。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