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上午,经院党组同意,我院刑事执行检察局局长吕宾同志应天全县司法局邀请,到该局为全县各乡镇司法所司法助理员及乡镇分管领导开展了一次社区矫正职务犯罪预防及业务经验交流讲座。
在讲座中,吕宾局长重点围绕三个方面来展开。一是今年新进司法助理员较多,社区矫正工作经验较为欠缺,在社区矫正工作中面临了一些问题。这就需要善于调整自身心态才能胜任。在面对社区服刑人员时一定要坚信“邪不胜正”的道理,要明白自己是代表国家来执行刑罚。监管对象特别是暴力刑犯罪如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罪等类型的人员在判监外执行后有一种解脱和无所谓的心理,面对司法监管人员有不服管等倾向和行为表现,甚至转变成对抗的态度。司法助理员要秉持一种“是正义的化身”的荣誉感,要敢管。只有在心理上足够重视,足够强大了才能把社区矫正工作干好。
二是向司法助理员介绍了一些工作方法。建议社区矫正机构在接收社区矫正时要严把入口关,严格核实法律文书。司法所应核查清楚社区服刑对象基本资料和相关情况,结合实际制定矫正方案。认真学习《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四川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要坚持依法监管。及时做好日常档案管理及工作笔记,社区矫正档案工作较为薄弱的乡镇司法所要积极向工作先进的乡镇司法所学习借鉴经验。对突发、重大事故要严格落实报告和请示制度,推动社区矫正工作规范有序向前发展。
三是列举了几种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可能构成职务犯罪的情形。例如因渎职造成社区服刑人员脱管发生重大再犯罪事故构成玩忽职守罪、为社区服刑人员提供便利收受社区服刑人员贿赂构成受贿罪等。同时简单介绍了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基本程序。对全县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敲响了职务犯罪预防的警钟。
最后,吕宾局长希望全县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齐心协力,克服侥幸心理,将社区矫正工作抓实抓细,为全县的社会治安稳定作出积极的贡献。
天全县司法局分管副局长、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各乡镇分管社区矫正副乡长、各乡镇司法助理员参加了此次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