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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上半年检察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1-01-31  来源:本网  点击量:5465  

天全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上半年检察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天全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雅安发展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县委“13373”总体发展思路及全市检察机关“1223”工作思路,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要求,充分发扬“攻坚求突破,拼搏创一流”的雅安检察精神,切实履行检察职能,提振“天全状态”,鼓足“天全干劲”,为高质量决胜全面小康、建设生态经济强县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 围绕党委中心工作,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积极投入疫情防控。今年1月,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积极服从县委政府统一安排,迅速启动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成立8个工作组,派出29名干警下沉到联系村、高速公路卡点、网格化管理责任小区等开展政策宣传、入户排查、卫生消毒、值班值守等工作。深入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调研指导防疫工作,促进企业安全复工复产。加强涉疫犯罪预防和打击力度,牵头建立联合打击妨害疫情防控工作犯罪的协作机制,提前介入涉疫案件3件5人。强化疫情源头治理,积极构建野生动物一体化保护工作格局,被市检察院向全市推广。利用远程提讯系统协助审讯看守所羁押人员93人(次)、开展远程庭审31件(次),有效保障看守所防疫安全。
  全力服务生态天全建设。立足保护生物多样性,集中开展打击涉林生态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起诉4件5人。建立完善野生动物一体化保护工作格局,联合公安、林业、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成立野生动物一体化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会签《关于建立野生动物一体化保护工作格局的实施办法》,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注重发挥生态损害赔偿的积极功能,通过履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职能督促侵权行为人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服务功能损失等费用2.9万元,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公共利益。
  全面护航民营经济发展。制定出台进一步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的六项举措,建立完善法律服务保障、平等法律保护、法律风险防控长效机制。严厉打击经济领域犯罪,积极营造安全稳定、平等竞争的法治营商环境,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件3人。组织检察官深入民营企业走访,实地查看企业车间、厂房,与企业负责人进行座谈,了解企业发展方向、生产销售、经济效益等情况,认真听取企业运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及问题,并就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涉法、涉检问题以及对法律服务方面的需求进行沟通,加强检企联动。
  坚决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发挥第一书记、驻村工作组作用,着力抓好产业发展,进一步带动群众增收致富。对村级产业及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帮助指导,通过“农户+合作社+企业”的模式,帮助联系村新华乡柏树村新发展笋用竹80亩。为柏树村争取一条乡村道路和便民桥项目资金90万元,改善交通道路。协调各帮扶单位筹集资金5.9万元,用于边缘户、贫困户房屋改造提升。截止5月底,院领导以及各帮扶责任人到帮扶村新华乡柏树村、河埝村走访40余次,协调解决贫困户、边缘户疫情期间就业、住房安全、落实户口、饮水安全、产业发展等实际问题。
  二、着力维护社会稳定,全新构建“和谐天全”新格局
  严惩各类刑事犯罪。积极维护社会稳定、公共安全和国家安全,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上半年,共受理批捕案件9件9人,依法批捕8件8人。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41件59人,向法院提起公诉39件81人。紧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多发性危害公共安全犯罪,起诉交通肇事、危险驾驶、非法买卖枪支犯罪20件20人。严厉打击侵害公民人身、财产犯罪,起诉故意伤害、强奸以及抢劫、盗窃、诈骗等犯罪8件8人。依法严惩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起诉容留他人吸毒、非法狩猎、聚众斗殴等犯罪9件23人。加大反腐倡廉工作力度,深化监察、检察无缝衔接,受理移送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2件5人。

        强力推进扫黑除恶。建立健全办案协作机制,会同侦查、审判机关建立涉黑涉恶犯罪案件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办法、线索发现移送核查、会商研判机制,召开联席会议、案件研讨会8次,进一步增强打击合力。按照依法严惩、标本兼治总要求,依法办理涉黑恶案件2件36人。目前,程某某等13人恶势力集团犯罪案件已依法判决,贾某某等23人涉黑及“保护伞”案件已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先后召开庭前会议6次,办案组通过集体研判、归纳分析等方式,认真做好开庭准备。结合涉黑恶案件办理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共发出检察建议3件,相关单位已全部整改回复。针对贾某某等人涉黑案向相关单位公开宣告检察建议,邀请省、市政协委员、市、县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全程监督。
  深化未成年人保护。坚持不枉不纵、双向保护原则,批捕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1人,审查起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3件3人,开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羁押必要性审查1人,向2名未成年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1万元。利用网络组织开展“同舟共济,检护明天”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加强疫情期间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帮助一名未成年人成功追回因使用家长手机充值巨额网络游戏币造成的全部损失2.5万余元。帮助新华乡河埝村一贫困家庭两名子女落实“事实孤儿”政策(每人每月900元补助)。发挥未成年人110指挥中心作用,联合民政、公安等部门,协调解决联系村一建档立卡贫困户一名已到学龄的未成年儿童户口问题。干警自编自导自演微电影《无毒青春》,开展禁毒宣传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坚决贯彻执行“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引导群众依法维权,努力化解社会矛盾。受理控告、申诉等各类信访案件16件,引导律师参与化解矛盾纠纷2件。坚持检察长接待制度,接待来访群众4人次。严格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因犯罪情节轻微决定不起诉4人,建议法院对72名被告人从宽处理。全力维护全国“两会”及县“三会”期间社会稳定,严格落实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启动信访信息“零报告”工作机制,会议期间共接受群众法律咨询20余人次,调解矛盾纠纷10件,值班备勤40余人次。聚焦扫黑除恶、环境治理等重点领域,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8件。维稳工作获得充分认可,我院被县委政府评为“维护社会稳定先进单位”。
  三、突出法律监督职能,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深入开展刑事检察监督。强化侦查活动监督,监督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3件3人、不应当立案而立案1件1人,纠正漏捕3人、漏诉3人、侦查活动违法4件,依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3件5人,所办理的封某某包庇他人危险驾驶抗诉案被省检察院作为典型案例转发。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机关刑事诉讼中的协作配合和监督制约,完成“驻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中心检察室”建设。强化审判监督,纠正审判活动违法1件,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1次。全面推进量刑建议精准化,向审判机关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25人。强化刑事执行活动监督,纠正监管场所违法和监外执行违法情形15件,纠正财产刑执行违法5件。坚持“人权保障”优先原则,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件。
  不断强化民事行政监督。突出生效裁判监督主业地位,坚持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并重,不断强化监督实效,彰显监督权威。受理各类民事诉讼监督案件16件,纠正民事审判活动、执行活动违法4件,支持农民工讨薪、未成年人抚养、老年人索取赡养费等起诉4件。今年上半年办理的一起农民工务工伤害支持起诉案,运用“枫桥经验”与法院合力化解该纠纷,促成当事人达成一次性赔付6.9万元的赔偿协议,收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全面推进公益诉讼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天全县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对外协作配合,联合职能部门建立线索移送、立案审查、调查取证、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扎实开展食品安全、森林防火、国有土地出让金清理等专项行动,督促行政部门依法履职。共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 19 件,立案19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4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件,单独民事公益诉讼公告1件。针对森林资源保护方面,开展森林防火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向天全县辖区内10个乡镇全覆盖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督促跟进森林防火工作;针对食药品安全方面,加大食药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督促加强食品药品质量监管。今年4月,向天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建议其及时对个体经营户洋某违法使用添加4—氯苯氧乙酸钠制发豆芽生产经营行为依法查处并作出处罚,严把食品安全关。针对国有财产保护方面,成功办理全市首批基本养老金领域公益诉讼案件,追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3115.6元;针对野生动物保护方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件。
  四、强化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夯实检察工作基础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重大案件、重大事项向党委、上级检察机关请示报告制度,向县委、市检察院报告重大敏感案件5件、重大事项1件。积极推广使用“学习强国”平台,经验做法获得县委领导充分肯定,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王瑞华带队到检察院进行专题调研,在县委理论中心组作为经验信息推广,在全县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暨“学习强国”学近平台工作推进会上作为唯一的县级部门作经验交流发言。
  狠抓班子队伍建设。紧盯领导班子“关键少数”,严格落实党组决策民主集中制,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坚持检察长办公会例会制度,深化院领导“AB岗”工作补位机制,班子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明显增强。扎实推进检察体制改革,强化业务培训,积极组织干警参加上级检察机关组织的岗位练兵、业务竞赛等,干警实战能力明显提升,2名干警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十佳公诉人”“优秀检察官助理”,2名干警被市检察院授予“工作能手”“优秀辩手”称号。机关团支部被团县委表彰为“五四红旗团支部”,2名青年干警获得“天全青年五四奖章个人”及“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承办第22期“检察夜校”,邀请天全县本土知名作家杨贤斌老师对提升文化素养作专题授课。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进一步修改完善机关管理规范性文件30余项,严格执行上下班、着装、会议、车辆管理等制度,开展专项监督和常态化督查5次。修改完善机关全体人员绩效管理和考核办法,下达信息、宣传、调研任务,严格执行办案质量考评规定,落实奖勤罚懒,实现对部门和个人绩效考核全覆盖。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共梳理排查我院廉政风险点216个,制定针对性防范措施217条,实现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覆盖、无死角,人人自觉践行的良好态势。
  强化司法规范建设。深化检务公开,务实推进阳光检务。在门户网站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67件、生效法律文书50份、重要案件信息6件。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接待律师28人次。扎实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自行组织重点案件质量评查1次,评查案件2件,评查反馈问题全部整改落实到位。强化案件流程管理,利用检察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监控案件38件,向办案部门、办案人员发送期限预警通知26次38件,发出流程监控通报7期,无超期办理案件。“万案质量大评查”工作获得肯定,一名干警被县委政法委推荐到省上,拟作为“万案质量大评查”先进个人表彰候选人。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政协及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报告或通报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司法活动、重要案件办理等情况。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邹君向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作检察工作报告,报告以100%的高票率通过。组织人员到“两会”代表团听取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向代表们发放检察宣传手册300余份,党组专题研究落实县人代会期间代表意见建议工作责任分工,要求各部门逐项抓落实,及时将办理情况书面回复相应代表。积极开展代表委员联络工作,院领导带队组成多个走访组,在市“两会”召开前对辖区内市人大代表进行走访,征求意见建议,已实现走访人大代表“全覆盖”。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检察专题活动3次,确保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实效化、常态化。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工作2次。加强对外宣传工作,在省级以上媒体刊发稿件56篇,拍摄禁毒宣传片1部。
  五、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是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服务保障中心工作。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抓牢党的政治建设,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确保重大事项向党委和市检察院请示报告制度化、常态化。紧紧围绕县委总体要求和发展思路,实践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坚定不移地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持续服务和保障“三大攻坚战”,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司法救助融入国家脱贫攻坚。全力参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严厉打击涉疫刑事犯罪,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力度。依法保障企业复工复产,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助力天全经济发展提质增效。坚决纠防冤假错案,着力解决损害经济发展、影响人民群众切身权益的突出问题。
  二是聚焦检察主责主业,强化法律监督质效。在强化法律监督上谋求新发展。做优刑事检察,全面落实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前介入机制,重点围绕人民群众关注问题,综合运用批捕、起诉、诉讼监督等职能,提升监督实效。做强民事检察,加大对民事诉讼中深层次违法问题监督力度,坚持不懈强化民事执行监督,着力办理具有示范指导意义的典型案件,增强民事检察工作质效。做实行政检察,加强行政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做好公益诉讼检察,不断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突出办理生态环境、食品安全、国有土地出让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创新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工作机制,推动公益诉讼工作全面深入发展。
  三是不断深化司法改革,推进检察创新发展。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做好改革创新,以“钉钉子”的精神推动各项改革在落实中深化、在深化中落实。持续深化司法规范化建设,抓好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法律监督专业化建设等工作,切实以司法体制改革新成效推动检察工作实现新飞跃。以捕诉一体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为契机,改进办案方式,积极适用速裁程序,推进量刑建议精准化,进一步提升办案质效。扎实推进智慧检察建设,深化统一业务办案系统应用,促进智能办案区、档案数字化建设。
  四是坚持以办案为中心,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坚持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强化检察环节的释法说理工作,妥善做好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源头治理,探索开展派驻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中心检察工作,积极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版。坚决贯彻执行“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进一步完善信访案件办理和回复工作的实施办法。严格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理念,对主观恶性不深的初犯、偶犯以及轻微刑事犯罪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大胆适用不捕、不诉决定。做好社区矫正检察工作,促使特殊人群受益社会治理创新。切实做好对未成年人的教育保护工作,持续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
  五是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高司法办案水平。深入推进最高检确定的“基层建设年”活动,以全市检察机关“三化”建设现场会为契机,加快机关管理“三化”建设工作进度,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促进信息化手段与机关精细管理的深度融合,提升检察机关管理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整体工作水平,打造一流机关和一流队伍。认真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班子成员以上率下,从严落实“一岗双责”和各项纪律规定,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鲜明工作导向和用人导向,完善绩效考核办法,严格落实奖勤罚懒,确保绩效考核全覆盖。着力培养年轻干警,健全“教、学、练、战”一体化教育培训机制,挖掘、培养优秀年轻后备人才,提升队伍活力和竞争力。
  六是强化绩效考核工作,提升天全检察形象。以绩效考核为抓手,完善绩效考核办法,明确绩效考核责任。以条线为单位,精研市院及县委下发的绩效考核办法和下达的绩效任务,坚持每月分析业务态势和绩效任务完成情况,找准问题和短板,以满分完成各项业务指标为基础,突出“两争两创”“七个争取”和品牌打造。鲜明工作导向和用人导向,将考核结果与绩效奖金发放挂钩,严格落实奖勤罚懒,确保绩效考核覆盖全院各部门、全体人员,努力实现进入全市检察机关第一方阵的目标。
  



                                                                                                                                                                天全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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