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13日,为了使社区矫正人员自觉遵守《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县政法委、县检察院、县司法局根据社区矫正工作的实际情况,有选择性的组织了13名社区矫正人员进看守所进行了警示教育活动。教育活动中,首先由看守所民警向社区矫正人员介绍了看守所的相关管理规定和在押人员的作息情况,并带队进入监舍参观,使矫正对象对监所有了最直观的感受。随后由一名假释人员现身说法,讲述了其在监狱改造期间的经历和个人感悟。最后由县政法委、县检察院、县司法局相关负责人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了法律法规和相关形势政策的讲话。
通过警示教育活动,使矫正对象真切感受到高墙内外最直观的区别,更加珍惜在外的自由生活。活动结束后,参加活动的社区矫正人员均表示争取尽早解除矫正,做一名守法的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