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与石棉县人民检察院在重大责任事故调查中的联系和配合,严肃查处重大责任事故所涉及职务犯罪,近日,石棉县人民检察院与石棉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加强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在重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中联系配合的实施意见(暂行)》(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建立了事故同期调查制度、信息交流制度、案件协查制度,使安全事故的调查、重大责任事故案件的批准逮捕、提起公诉和渎职犯罪案件的查处同时启动,高效运行。同时,《意见》明确了石棉县人民检察院参与重大责任事故调查的工作机制和主要任务,进一步完善了我院同步介入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机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严肃查办责任事故所涉渎职等职务犯罪。
通过此次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的密切协作,我院介入重大责任事故调查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结合事故调查情况和职务犯罪查处情况,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帮助发案单位和监管部门建章立制,开展安全法治教育,促进安全监管和风险防范,共筑重大责任事故所涉职务犯罪防线,为我县“十三五”规划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