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肃“四风”和“执法作风” 大力改善检察作风--石棉县检察院近期深入开展“两学一做”活动纪实
发布时间:2016-07-18 来源:新闻发布 点击量:1402
今年以来,石棉县检察院在上级院和县委、县纪委等有关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具体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与四中、五中全会、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和高检院、省检察院对反腐倡廉建设提出的新要求,结合 “两学一做”、“规范司法行为”等活动,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大力加强自身反腐倡廉工作,自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为公正廉洁执法提供更加有力的纪律作风保障。
一是认真学习有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各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情况通报,加强警示作用;组织检察干警及驾驶员进行再学习再教育,坚决不碰“公车私用”这条高压线。坚决执行《实施细则》、《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以及高检院、省检察院相关规定,制定《石棉县人民检察院国内公务接待实施细则》,严格规范经费管理。对公车实行电子化、信息化管理,将公车信息登记汇总入册,具体到公车的车牌号码、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以及公车用途等,以便更好地监督车辆的使用情况。公车使用费用和“三公”经费的使用情况实行制度性的报告和公开机制,并在检务公开栏公开,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求监督。每月开展中央八项规定情况的督查,坚决贯彻中央纪委《关于建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公开曝光制度意见》,发现一起、通报一起,坚决纠正打“擦边球”、搞变通的做法。
二是着力纠正“四风”和执法作风问题。结合“两学一做”以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四风”方面的自查自纠,努力查摆和纠正“四风”问题;每月开展对各项禁令执行情况的督察,督促检察人员严格执行高检院《六条禁令》、《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等;深入开展“四风”专项治理活动,监督查处执法不公,搞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问题;开展整风肃纪专项治理活动,以“三查三看三纠正”为主要内容,全面排查和纠正执法司法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安全办案工作会议,不断增强安全意识、规范执法行为、确保公正司法。
三是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强化机关效能建设,学习和下发了《四川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通过自查整改及督查,重点解决处理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的“四类问题”;深化“马上就办”活动,对内部管理和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公开检察“权力清单”。将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职务犯罪侦查权、起诉权、民事行政检察权等7个方面50多项权力,细化制成向社会公开承诺的“权力清单”,明示每项检察权力的职能定位、权力权限、操作流程以及联络渠道,让群众能一目了然、按图索骥,大力增强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