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山区检察院把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作为服务和保障脱贫攻坚大局的职责所在,不断加大预防和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取得初步成效。
一、主动作为,谋化好服务和保障脱贫攻坚的方案措施
中央作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部署后,名山区检察院迅速行动,组织干警学习中央、省、市、区委有关脱贫攻坚的文件精神,研究制定《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脱贫攻坚提供司法保障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发挥好检察机关在服务和保障脱贫攻坚中的特殊职能作用。围绕扶贫资金安全,促进廉洁扶贫,主动加强与区政府脱贫办的沟通联系,会商在脱贫攻坚中强化职务犯罪预防的工作措施,与区政府脱贫办联合下发《关于在脱贫攻坚中加强联系配合预防职务犯罪的意见》,统一区检察院和区脱贫办在共同推进脱贫攻坚领域反腐倡廉建设,积极预防脱贫攻坚中职务犯罪,努力确保脱贫攻坚中职务犯罪不发生、少发生的思想认识,就区检察院和区政府脱贫办在协调配合中突出重点精准惩防职务犯罪、强化预测预警共同开展调查研究、强化警示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强化协作配合促进提高案件查办效果、强化堵漏建制共同推进检察建议落实,建立健全信息交流通报机制、定期沟通和日常联络机制等提出了明确的意见。同时,我院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部门主动深入名山区、经开区有扶贫项目和涉及惠民政策的单位和部门,调取了2012年以来的项目进展及资金使用情况,从中分析易发职务犯罪的重点领域和项目,排查漏洞隐患。
二、明确要求,把惩防脱贫攻坚职务犯罪的信号传导到乡镇部门
加强预防和集中惩治脱贫攻坚中职务犯罪,是检察机关职责所在,目的是努力确保脱贫攻坚中职务犯罪不发生、少发生。这种目的和要求,首先要让具体承担脱贫攻坚任务的乡镇部门充分认识。为此,我们积极采取措施,传导压力,筑牢防线。一是在名山区“两会”上,我院在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重点加强精准扶贫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坚决依法从严惩处挤占挪用、层层截留、虚报冒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的职务犯罪,通过“两会”把惩防脱贫攻坚中职务犯罪的信号传导到乡镇部门;二是将我院与区脱贫办联合制定的《关于在脱贫攻坚中加强联系配合预防职务犯罪的意见》下发到乡镇部门,增强乡镇部门对检察机关即将要开展工作的了解和认识,提高乡镇部门在脱贫攻坚中自觉预防职务犯罪的思想认识;三是协调组织39个部门、18个乡镇主要领导参加全省检察机关、扶贫部门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聆听省政府副省长曲木史哈、省检察院检察长邓川的讲话。通过参加这次会议,既是一次工作部署,也是一场警示教育,参会人员普遍触动较大。
三、拓展深化,发挥好现有机制在脱贫攻坚中预防职务犯罪的作用
三级职务犯罪预防联络员机制是我院不断总结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经验而形成的一项工作机制。2011年6月,我院首次将涉农职务犯罪预防“触角”延伸到乡村组,在城东乡试点建立“乡村组三级职务犯罪预防联络员机制”,推动乡镇党务、政务、财务公开,使涉农惠民资金在阳光下运行。2013年5月,围绕“4·20”灾后重建、国家支农惠农政策落实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扶贫开发、退耕还林、农村医疗卫生保障、基础教育等重点,我院在蒙阳镇、百丈镇、联江乡等10个乡镇建立起乡村组三级职务犯罪预防联络员机制并聘请50名预防联络员,有效扩大涉农职务犯罪预防网络。2015年5月,我院将三级预防联络员机制推广至局机关,在区教育局、国税局、林业局、经信局、烟草专卖局5个局机关聘任25名预防联络员。三级职务犯罪预防联络员机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有力促进了乡镇、部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主动性,对预防职务犯罪发挥了积极作用。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是检察机关为了预防贿赂犯罪,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运用计算机技术对行贿犯罪信息进行分类录入、储存,并依照规定为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以及符合条件的其他单位提供查询服务的一项有效举措。我们充分利用这一系统,报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与区监察局、财政局、发改局、政府采购中心联合制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实施办法》,明确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列为名山区域内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审批的必经程序,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者一律取消投标资格,形成区委区政府支持、区检察院主导、各方参与、有效覆盖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机制。2014年6月,我院在受理名山区体育中心体育馆及人口文化阵地建设装饰工程招投标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时,查出投标的3家建筑公司有行贿犯罪记录,建议招标单位取消这3家公司投标资格,有效强化市场准入管理,净化工程建设市场环境。截止2016年7月,我院共为工程招投标和政府采购项目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000余件(次)。
在脱贫攻坚中,我院将继续深化和拓展这两项机制在预防职务犯罪中的积极作用,努力减少脱贫攻坚中职务犯罪的发生。
四、强化宣传,努力营造廉洁扶贫的法治氛围
我们紧紧围绕重建脱贫双攻坚,组建“灾后重建预防警示教育宣讲团”,深入区审计局、财政局、环保局、城管局、体育局、地税局、粮食局、邮政局等18个单位举办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成立“涉农惠民扶贫领域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深入城东、联江、蒙阳镇、车岭等10个乡镇,就“加强脱贫攻坚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开展调研,了解干部群众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反响和要求,并就检察机关如何服务和保障脱贫攻坚工作与乡村组三级干部面对面互动交流座谈,主动回应民生热点问题。向蒙阳镇上瓦村、周坪村、关口村和新店镇白马村、山河村、大同村、中坝村7个贫困村各派驻法治帮扶员2名,开展法治帮扶工作。积极引导帮助城东乡官田村、茅河乡临溪村、新店镇阳坪村进行市级法治示范村创建,及时跟进相关法律服务工作,将检察机关“两微一站”二维码、预防职务犯罪“关心您、保护您、帮助您”标识在村法治宣传栏公示,引导村民树立尊法守法用法意识,帮助建立村规民约。投资3万余元对我院脱贫攻坚联系村蒙阳镇周坪村灾后重建聚居点实施绿化、美化、法治文化打造,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微博宣传脱贫攻坚政策和惩防职务犯罪工作,与名山广播电台共办《检察之声》,利用遍布村组的“村村响”广播系统传播法治精神,弘扬法治文化,已播出节目130期。
五、严肃查办,形成惩治职务犯罪的高压态势
按照高检院和省、市检察院关于开展为期5年的集中惩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的部署,省、市、区委关于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的部署,坚决查办基层干部和农村“两委”人员利用财经制度不健全、资金监管不到位等漏洞,通过巧立名目、截留克扣、虚报冒领等方式侵占涉农惠民资金的案件,依法对经开区永兴镇人武部长王某涉嫌滥用职权、受贿,永兴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罗某、永兴镇政府文化服务中心主任梁某、永兴镇江落村4社社长周某、永兴镇江落村7社社长卢某、永兴镇江落村计生服务员王某、名山区蒙阳镇上瓦村支部书记高某在灾后重建、征地拆迁中涉嫌受贿立案侦查,形成从严打击职务犯罪的高压态势。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结合脱贫攻坚项目、资金走向,结合查办案件的情况,加强个案分析、类案研究,及时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堵漏建制的检察建议,继续发挥好检察机关预防和查办职务犯罪的职能作用,为脱贫攻坚顺利进行提供有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