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名山区检察院高度重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强化工作措施,完善工作机制,有力推进两法衔接工作,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8件7人,目前已有3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一、重视协调配合,建立衔接机制
名山区检察院坚持内外协作联动,全力整合内部力量,制定《关于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调查核实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工作相衔接的意见》等制度,形成全院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一盘棋的格局;积极争取外部支持,与区政府法制办、区工商局、区烟草专卖局等部门分别联合签发《关于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关于刑事司法与工商行政执法衔接工作机制的意见》、《烟草市场协同监管工作制度》等文件,促进各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实现信息共享,共同推进“两法衔接”工作的开展。
二、加强信息平台建设,提高衔接工作效率
一是加强平台基础建设。名山区检察院主动发挥牵头作用,借助政务外网,将名山区31家单位和部门纳入“两法衔接”平台用户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所有用户单位的账号设置和权限分配,接入率、登录率达到100%;二是积极推近平台运行部署暨培训,会同区政府法制办、区监察局向区级相关部门下发《关于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汇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部署情况,迅速组织召开运行部署和培训会,并对各用户单位发放平台操作手册,接受各用户单位的咨询,确保信息共享平台的顺利运行和管理;三是重点督促随时通报。依托信息共享平台,对林业、食药监、工商、环保等执法单位进行重点监督,对录入信息平台的全部行政处罚案件从实体、程序等方面进行了逐案检查,并将各行政执法单位在平台建设运用、案件录入中存在的问题记录在案,予以通报。
三、创新监督模式,提升监督效果
一是借力信息共享平台,开展“线上”监督。定期进行网上巡查、案件信息统计与分析研判,全面掌握各联网行政执法单位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信息,认真分析梳理,排查存在的问题,深挖案件线索;二是开展走访活动,实现“线下”监督。坚持对林业、环保、工商等重点单位进行走访,查阅行政执法部门执法档案卷宗,全面了解行政执法部门办理的行政执法案件情况;三是注重内部联动,把好“事后”监督。充分整合内部资源,将自侦部门、刑检部门、预防部门纳入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着力预防和惩处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等渎职犯罪,有效防止行政执法机关、行政执法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有案不移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