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名山区院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法制办等部门《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的意见》,以推进“两法衔接”为契机,以“四个强化”为着力点,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力度,开创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新局面,取得了较好成效。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线索10件13人,经依法提起公诉, 6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通过发出《检察建议》的方式,促进有关车辆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对违法改造车辆现象进行整治,有效防范了车辆安全隐患,。
一、强化机制建设,推进部门协作
一是注重内部协作,通过制定《关于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调查核实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工作相衔接的意见》,将自侦部门、刑检部门、预防部门纳入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形成全院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一盘棋的格局。二是拓展外部协作,与区政府法制办、区工商局、区烟草专卖局等部门分别联合签发《关于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关于刑事司法与工商行政执法衔接工作机制的意见》、《烟草市场协同监管工作制度》等文件,充分发挥法制办的组织协调作用,使各行政部门全力配合,与各行政执法部门实现信息共享,建立多元化的部门协作机制,为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机制上的保障。
二、强化沟通协调,实现信息共享
积极落实会签文件的各项规定,与各行政执法单位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案件咨询制度,不断健全以信息通报、联席会议、介入调查、案件移送为主要内容的衔接制度。定期牵头相关行政执法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尤其是加强与区烟草专卖局、区食药监局、区工商局等重点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交流,通过召开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线索工作联席会议,互相通报案件办理情况,实现信息共享;同时,对各重点执法单位在执法办案中遇到的案件定性或证据固定等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引导行政执法机关及时收集、固定和保全证据,有效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三、强化走访督查,构筑多元监督
坚持实地走访和网络监督的方式,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的监督力度。一是通过实地查阅行政执法部门执法档案卷宗、与行政执法机关办案人员座谈的方式,对行政执法部门办理的行政执法案件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加强对行政执法部门移送刑事犯罪案件线索的监督,防止移送不及时或不移送,甚至“以罚代刑”的发生。二是借力已建立的“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全面掌握各联网行政执法单位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信息,通过认真分析梳理,排查存在的问题,深挖案件线索,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的监督。三是通过向相关行政机关发送检察建议书、提出抗诉、查处行政违法犯罪案件、提出规范性意见或建议等方式,把好事后监督关口,预防与惩治并重,构筑多元化的监督方式。
四、强化标准指导,拓展案件来源
针对行政执法机关在沟通交流中提出的证据收集与固定界定标准、刑事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界定等问题,向行政执法机关印发《移送刑事犯罪案件立案、定罪、量刑参考标准》。该《标准》以刑事法律为主线,将《刑法》中的相关条款分解成条文、罪名、标准、法定刑四部分内容,以表格的形式清晰、鲜明地列举出行政执法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可能发现以及执法人员自身可能涉及的犯罪,涉及工商、税务、林业、卫生等十余个行政执法部门。该《标准》的制定便于各行政执法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对相关条文快速查找、翻阅、比照,从而准确界定是否构成犯罪,进一步加强了对行政执法机关的监督指导,拓展了案件信息来源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