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本站域名由“yalsjcy.gov.cn”更改为“www.yasjcy.gov.cn/ls”,原域名“yalsjcy.gov.cn”不再使用。请您及时更新浏览器收藏夹或直接使用新域名访问本站。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检察动态 - 本院动态

“植”此青绿:以“检察蓝”守护“生态绿”

发布时间:2024-03-12  来源:本网  点击量:1244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发挥“林长+检察长”叠加效应,促进辖区林业资源保护。311日,恰逢第46个植树节来临之际,芦山县人民检察院联合芦山县人民法院、芦山县林业局前往芦山县补植复绿生态环境警示教育基地开展巡林和义务植树活动。

活动当天,法检两长以及县林业局工作人员一行首先来到芦山县飞仙关镇罗纯岗国有林场,沿飞碧路对林区管护情况、护林防火情况进行巡查,实地察看了森林资源管护、公益林管理等情况。随后,两家的干警们和县林业局的工作人员来到芦山县补植复绿生态环境警示教育基地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县林业局工作人员向大家讲解栽树的注意事项,而后干警们分工协作、互相配合,从扶苗植树到培土踩实,每道工序都做得认真仔细。活动现场,干警热情高涨,干劲十足,经过两个小时的努力,一棵棵黄柏树苗迎风挺立,展现出一派勃勃生机。

近年来,芦山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坚持用“检察蓝”守护“生态绿”。下一步,芦山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落实好“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强化与人民法院的司法协作联动,凝聚共防共治的监督合力,让芦山“生态颜值”愈发美丽动人。


上一篇 下一篇
友情链接: 最高人民检察院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 中国长安网 四川长安网 人民网 新华网 正义网 法制网
COPYRIGHT © 2024 http://www.yasjcy.gov.cn/ ALLRIGHT RESERVED. 蜀ICP备14008228号-1
版权所有: 雅安市芦山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雅安市芦山县迎宾大道173号 技术支持: 程友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