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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汉源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6-12-20  来源:本站  点击量:11856  

汉源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1217日在汉源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汉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兰树林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汉源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是汉源发展承前启后、转型升级的五年,也是汉源检察工作在服务大局中全面推进、科学发展的五年。五年来,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下,在县政府大力支持下,在县政协民主监督下,紧紧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检察工作主题,坚持我院党组确定的服务大局,规范执法,公正廉洁,奋进争先的工作思路和力争用三到五年时间建设成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的奋斗目标,主动作为,创新工作,认真履行检察职能,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着力服务大局,发挥检察职能,推动汉源全面发展

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找准检察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努力为三线作战提供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

推进库区发展。综合运用检察权,积极为地方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政务环境、安全环境、市场环境、劳资环境;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投身到移民划地、地质灾害搬迁等维稳处突工作;成功处置县工业园区发生的血铅事件,依法查办了环境污染中的职务犯罪,追究了企业负责人的法律责任;针对农村毁坏生态林改种经果林情况形成专题调研报告,供县委政府决策,促进了农村产业健康发展;积极参与“3.26”非法集资案处置,监督引导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高压打击非法集资,同时发布公告,编写宣传手册,强化法制教育,稳定人心,维护了稳定;在清溪风电建设严重受阻情况下,牵头各方组织大会战,采取有力措施,用时一百多天完成投资5个亿的一期工程,具备投产发电能力,为全县经济发展作出贡献。

推进灾后重建。按照县委安排,承担联系乡清溪镇“4.20”灾后重建任务,完成农房重建1279户,新建同心村聚居点,人居环境得到极大改善;坚持基础设施重建和产业重建两不误,协调解决了清溪镇通乡、通村公路和产业基地建设等事宜,拓宽大樱桃、花椒、旅游、养殖等产业的市场,促进农民增收;把依法治国理念在新农村进行实践,在同心村开展法治乡村建设,帮助建立完善文体活动室、卫生室,推行了重建房屋确权、村民自治管理、产业合作发展、法治文化建设等模式,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实现了从自建到自管的转变。

推进脱贫攻坚。严厉打击发生在贫困地区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当地社会和谐稳定,为打赢脱贫攻坚战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派遣驻村工作组,选派第一书记,制定脱贫计划和实施方案,调整产业结构,引入旅游发展,帮扶精准到位,同心村被命名为全省幸福美丽新村,实现脱贫摘帽工作目标;立足全县产业发展现状,开展打击涉农领域职务犯罪专项行动,依法查办了坭美乡、片马乡、河南乡、料林乡发生的贪污贿赂案,维护了扶贫领域的廉洁环境和产业发展秩序。

推进依法治县。坚持公正司法,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社会治理;健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深入实施法律顾问、法制副校长、法律八进,营造全民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深化以案讲法、防范毒品、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弘扬法治;认真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依托信息共享平台,对全县行政执法情况进行监督,大力促进依法行政。五年来,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9摄制微电影《重生》,用发生在青少年身边的真实案例教育引导,努力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法治社会体系。

二、着力打击犯罪,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以人民群众平安需求、公正期盼为导向,认真履行检察职能,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五年来,我院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7251094人,同比基本持平,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9891806人,同比增长37%56%。一是严厉打击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批捕129162人,起诉179251人,对丁万松故意杀人抛尸案、黄润杰故意杀人、强奸案等一批案件依法批准逮捕、提起公诉;二是严厉打击侵财性的犯罪。批捕206301人,起诉267349人,依法严惩了丁万超20余人抢劫乌木案、姜永禄25人骗取新农合基金88万元诈骗案等案件;三是突出打击妨碍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批捕190325人,起诉175382人,坚持把黄、赌、毒作为打击重点,批捕毒品案件132人,起诉96人,依法起诉了“8.25”聚众赌博、妨害公务、非法持有枪支案;四是依法打击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批捕3741人,起诉181200人,通过开展酒后危险驾驶专项治理,有效遏制了此类案件增长五是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依法惩处了一批失火烧山案、非法占用农地案、滥伐林木案、非法危害保护野生动物案,依法起诉了危害食品安全的毒豆芽案

积极参与创新社会治理。积极推进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引入亲情会见、合适成年人、律师介入、成长环境调查等机制,建立法律援助、社会帮教,封存污点记录等制度,创新开展撤销监护人资格,配合团委、妇联、关工委,形成家庭、学校、社会对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的无缝对接;强化司法对人权保障,切实防范冤假错案,严格把握逮捕和起诉的法定条件。五年来,对构成犯罪无逮捕必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构成犯罪的三种情形不批准逮捕180人,对微罪不诉、存疑不诉、法定不诉的三种情形不起诉134人;促进修复因犯罪破坏的社会关系,依法办理轻微刑事案件636件,积极促成刑事和解30推进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救助因刑事案件丧失劳动能力、家庭困难的被害人13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11.3万元;积极开展对弱势群体的支持起诉和清理拖欠民工工资专项活动,配合有关单位清理、兑付农民工工资160万元。

深入化解涉诉信访纠纷。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制,健全信访案件统一受理、诉访分离、依法导入、依法终结等制度;积极引导律师参与化解,与职能部门共同做好释法说理,息诉化解工作,把信访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畅通信、访、网、电、视频接访渠道,推动依法及时就地解决信访问题。五年来,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控告、申诉、举报275402人,对有合理诉求的群众,通过检察措施予以化解2944人;充分运用检调对接和检察建议机制,针对办案发现的涉及移民安置、征地拆迁、教育卫生、劳动保障等社会管理的问题,及时发出《检察建议》,形成了信访工作联动机制。

三、着力遏制腐败,营造廉洁环境,推动反腐倡廉建设

保持惩治腐败犯罪高压态势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发展环境。

坚持有腐必反,加大查办力度。五年来,查办发生在国土、经信、教育、环保、国资、乡镇等单位,涉及社保、移民、扶贫、灾后重建、产业发展等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4650人,涉案金额达731万元。与上五年3133人相比,同比增长48%51%其中:贪污案件1920人,渎职案件67人,受贿案件1820人,行贿案件33人,正县级1人,副县级2人,正科级11人,副科级3人,副科级以上职务犯罪人数占总数的33%

突出查办职务犯罪大要案件。坚决查办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的领导干部职务犯罪,受市院指派,立案查处了原市农业局局长杨明江、宝兴县副县长杨华斌、市农机局局长马洪进等贪污、受贿案等8个大要案件;深化打击行贿犯罪专项行动,对凉山州盐源县核桃苗供应商陈先富等3人以行贿罪立案侦查,从源头上遏制贿赂行为的发生,对形成风清气正的政风、社风、民风起到积极作用。

重点查办涉及民生案件。按照以查处促进预防的工作思路,围绕移民安置和灾后重建,依法查办了侵占国家、集体资产的河西乡龙塘村、前域乡白鹤村的贪污、受贿案;针对惠民涉农补贴发放,依法查办了原皇木镇民政员帅志贤贪污低保资金案、料林乡马落村村支书张立华、村主任宋邦顺、村民组长张亨军贪污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和移民补偿款案;坚持蝇贪蚁腐一起打,依法查办严重影响党群干群关系的原河西乡海子村支部书记曹正良受贿案和皇木镇松坪村村委会副主任余平贪污案。

强化同步预防工作。深化侦防一体化工作,始终坚持打防结合,通过办案查找管理漏洞,形成预防报告和预防检察建议,为反腐倡廉建设提供依据,推动职务犯罪综合预防;为申请查询的167家单位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服务,遏制商业贿赂违法犯罪,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县职务犯罪预防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每年主持召开预防联席会议,跟踪监督重大工程与项目建设,构建长效、常态的预防工作机制;在党政部门、机关乡镇、企事业单位、金融系统开展警示教育30场次,发放职务犯罪预防警示书籍800余册,加强干部职工反腐倡廉教育,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预防机制。

四、着力执法为民,维护公平正义,推动严格公正司法

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立足监督职能,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强化对侦查机关监督。通过办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对侦查活动进行监督,五年来,对不构成犯罪的不批准逮捕8人、不起诉15人;对故意杀人等命案和重特大、疑难复杂的案件坚持提前介入,监督引导侦查机关及时收集固定证据,五年来,监督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未立案21件,不应当立案而立案5件,纠正漏捕36人、漏诉32人。

强化对审判机关监督。加强对刑事审判活动和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监督,依法开展对执行难问题等专项检察监督。五年来,提请刑事抗诉4件,出庭支持公诉802件,提出量刑建议259件,发出检察建议21次;受理各类民事申诉案件97件,执行监督案件10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8件,审判违法情形监督案件11件,支持起诉26件。

强化对刑罚执行监督。加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及时纠正监管场所内的问题,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加强对缓刑、假释、剥夺政治权利、保外就医、暂予监外执行罪犯五种人的监管,保证刑罚执行正确实施。五年来,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14人,依法监督收监12人,依法开展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特赦工作,办理特赦案件8人,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和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活动,纠正未按规定送交监狱执行罪犯6人,纠正监狱违法拒绝收监2人,发出检察建议34次,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五、着力自身监督,强化规范执法,不断提升司法能力

切实把强化自身监督放到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确保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

严格强化内部监督。优化以人管案模式,形成了控告申诉、纪检监察、检委会把关的内部三条线监督管理机制,确保案件不出事、队伍不出事;优化以案管人模式,对不捕、不诉、撤案案件予以重点监督,确保依法行使检察权;优化行政管理模式,构建高效廉洁的机关运行机制;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以问题为导向,实行台账式管理和挂销号制度,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今年,我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检察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

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坚持把接受人大、政协监督作为沟通民意、改进工作的重要内容;改进汇报方式,向人大、政协全面报告检察工作和专项工作的开展情况;坚持每月发送《检察联络专刊》,邀请代表、委员出席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及时向代表委员传递检察工作信息,自觉真诚接受监督。五年来,共发送《检察联络专刊》47,邀请代表、委员参加检察开放日、案件听证会等活动16次。

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深化人民监督员工作,重视解决律师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等问题,确保公正办案;以检务公开为重点,组织人民监督员、社会团体和群众、师生代表走进检察机关,利用微博、微信、官方网站等互动平台,扩大社会各界的监督权。五年来,共组织人民监督员监督评议案件45件,组织社会团体、各界人士参加检察活动23次,发布案件信息689条,法律文书373份,通过微信、微博、官方网站与社会公众互动5万余次。

六、着力素质强检,坚持从严治检,不断加强队伍建设

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检察工作永恒主题,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提升队伍整体素质。

突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完善工作规则、创新活动载体、强化活动效果,将教育和管理涵盖到八小时以外,始终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今年,我院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受到了中央督导组的高度肯定,被中共四川省委评为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被省检察院评为“2013-2015年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

强化党风廉洁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各项要求认真落实两个责任深化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教育和引导检察干警坚守法律底线,不办关系案、金钱案、人情案,杜绝以权谋私,以案谋利,借办案插手经济活动等违法违纪问题,树立检察机关公正廉洁良好形象,实现了无上访、无赔偿、无违纪、无事故的工作目标。

稳步推进检察改革。积极推行以司法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检察改革,确定了首批18名员额检察官,实行了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行政人员的分类管理;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严格依法收集、固定、审查和运用证据,构建公正高效的检察权运行机制;切实保障律师依法行使执业权利,注重听取律师提出的无罪、罪轻等意见,保证其合理意见被采信,提高司法公信力;积极做好新一届人民监督员的选拔任用工作,保障人民监督员的参与权、监督权;全面深化检务公开,创新公开方式,构建更加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工作机制。

突出文化育检。坚持把检察文化作为团队的核心竞争力来抓,探索出了具有检察特色、富有汉源特点的五四四文化发展模式创新思维,构建理念、制度、素养、环境、廉洁五个文化体系;开辟阵地,建设网络、长廊、精神、快乐四大文化平台;架设线路,搭建轮流讲学、技能竞赛、互交作业、期刊文化四个文化载体。今年,被评为四川省文明单位市级最佳文明单位市级学法用法示范机关

突出科技强检。加强侦查指挥中心、远程审讯、数字化检委会、网上举报等信息化工程建设,加强对办案工作区的安全改造和技术投入,实现了远程指挥、远程监控、实时跟踪案件进展;探索建立检察业务、队伍建设、后勤保障和信息化相结合的人脑+电脑管理模式,实现了网上办案、办公全覆盖。今年,被上级检察机关推荐参评 全国科技强检示范院

回顾五年工作,我院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有30个集体、27名个人获得中央、省、市的表彰和奖励。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和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汉源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回顾五年工作,我们深刻地体会到:检察机关必须精准把握宪法定位,增强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定正确政治方向的政治意识;必须精准把握党和国家各个时期的决策部署,增强创新发展理念、积极推动改革的大局意识;必须精准把握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职责,增强打击刑事犯罪、创新社会治理的法治意识;必须精准把握维护公平正义的核心价值追求,增强严格公正司法、捍卫法治权威的责任意识;必须精准把握司法改革和检察改革的目标任务,增强破除制约障碍、优化职权配置的革新意识;必须精准把握全面从严治检的严格要求,增强严明党纪国法、强化纪律作风的自律意识。只有这样,检察机关才能与时俱进,在新的伟大时代,创造更加辉煌的业绩。

回顾五年工作,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检察职能的发挥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有的干警服务发展的重点把握不准、措施不力、成效不够突出;二是队伍的综合素质能力不强,办案资源整合、内外协作配合、同步预防结合的水平有待提高,司法不规范现象在少数干警身上时有存在;三是一些干警服务大局的能力不强,机械执法、片面执法,不能使执法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实现更好的有机统一;四是有的干警对深化改革的认识不到位、破解难题的主动性不强,司法理念转变不够,存在重配合轻监督、重实体轻程序、重打击轻保护等思想倾向。对此,我们将在规范司法行为、狠抓队伍建设、深化司法改革中切实加以解决。

今后一段时期,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县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县委一二三四五总体发展思路,践行五大发展理念,不断深化检察体制改革,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更好地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确保十三五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第一,依法履行职能,维护经济社会和谐稳定。把防控风险、服务发展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强化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等各项检察工作,依法打击严重影响社会治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严重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等各类刑事犯罪,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社会主体的合法权益,积极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努力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良好的经济发展秩序和社会大局稳定。

第二,深入推进反腐败,加大查处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强化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工作,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有案必办,突出查办危害经济发展环境、影响重大政策实施、危害民生民利的职务犯罪案件;建立打击行贿犯罪常态机制,坚决惩治围猎干部、主动行贿的犯罪行为;完善反渎工作机制,加大查处为官不为、为官乱为、贪渎并存的渎职犯罪;创新预防工作理念和举措,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

第三,强化法律监督,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创新监督机制、增强监督实效,全面加强对侦查、审判、刑罚执行等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开展行政检察监督,多措并举纠正违法行政行为;不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司法规范化建设,深化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和办案责任终身追究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第四,坚持从严治检,全面提升队伍整体素质着力发挥领导班子牵头抓总、示范带动作用,持续加强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不断提升检务保障法治化、现代化水平;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不懈地抓好反腐倡廉建设,坚持规范公正文明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面对十三五新形势、新任务,我们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将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恪尽职守,锐意进取,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不断推动汉源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为加快建设大美汉源、区域中心,决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附名词解释:

1、“四个全面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

2、“五位一体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

3、“一二三四五总体发展思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目标;干部执行力、群众幸福感两个增强;灾区重建、库区后扶、贫区脱贫三大任务;农业体质增效、工业上档升级、旅游抓点扩面、城乡均衡融合四大提升;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法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五大保障

4、“五大发展理念: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

5、“法律八进即进机关、进单位、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进宗教场所。

6、“刑事被害人救助人民检察院受理提请批捕、移送审查起诉环节的由刑事案件导致的丧失劳动能力、家庭困难的被害人及其直系亲属。

7、“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最高检针对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的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围绕职务犯罪侦查、侦查监督、公诉、民行检察、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控告申诉检察、职务犯罪预防等部门和环节,重点整治八个方面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提高司法公信力。

8、“司法体制改革指国家司法机关(组织体系)和国家司法制度(法律制度),在宪法规定的司法体制基本框架内,实现自我创新、自我完善和自我发展,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司法体系和司法制度。

9、“两法衔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

10、刑事抗诉:检察机关发现或者认为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提请审判机关依法重新审理并予以纠正的诉讼行为。

11、检调对接: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同时,在刑事和解工作中,依托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被害人或其亲属自愿同犯罪嫌疑人就财产损失、人身伤害达成和解协议,并经公诉部门依法监督和认定,如确属犯罪嫌疑人认罪悔过、积极赔偿、被害人谅解、社会危害性不大的案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做出相关从轻处理,以求运用刑事和解努力化解矛盾纠纷。

12、支持起诉: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检察机关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个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附条件不起诉检察机关对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认为可以不立即追究刑事责任时,给其设立一定考察期,如其在考察期内积极履行相关社会义务,并完成与被害人及检察机关约定的相关义务,足以证实其悔罪表现的,检察机关将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14、两微一网微信、微博、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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