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汉源县院以省院优秀公诉文书评比活动为契机,采取四项措施,推进公诉文书规范化制作。
一是承办人自评、自荐。各承办人对2013年至今所办案件的公诉文书进行筛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自评,并选出自认为优秀的审查报告、起诉书、公诉意见书等公诉文书,提交评查小组进行评查。
二是评查小组评查。成立分管检察长、专职检委会委员组成的评查小组。评查小组对公诉科汇总后,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的各承办人自己推荐的公诉文书进行独立初步评查。在初步形成评查结果后。评查小组通过对结果的汇总、讨论形成最终评查结果,确保评查结果权威、公正。
三是对参评文书进行点评。在形成评查结果后,评查小组向公诉科全体干警通报评查出上报市院的优秀文书。就评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逐一进行点评,就个别性问题单独向承办人交换意见,并提出努力方向。
四是对公诉文书制作进行追踪评查。对以后各承办人制作的公诉文书,评查小组进行不定期的追踪评查,对发现的文书制作问题及时进行点评、交换意见,确保公诉文书制作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