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汉源县检察院始终坚持“放权不放任,监督不干预”的原则,有效整合检务督察部门与案件管理部门、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合力,着力“三个重点”强化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
一是着力强化重点环节的案件廉政风险防控。定期通过流程监控、质量评查、数据分析研判,对犯罪嫌疑人认罪是否自愿、真实,犯罪嫌疑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是否自愿,是否有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在场,检察官提出或者调整量刑建议是否有事实依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等情形进行重点监督,严格防范假认罪真从宽等情况发生。
二是着力强化重点案件的廉政风险防控。对不批准逮捕、不起诉案件,人民法院裁判宣告无罪、改变指控罪名或者影响定罪量刑重要情节的案件,提出的量刑建议、使用审理程序建议未被法院采纳的案件,有关单位、个人举报投诉检察人员违法办理的案件等情形作为重点进行监督,有效防治司法腐败,提高司法公信力。
三是着力强化重点情形的案件廉政风险防控。对案情重大、疑难、复杂的,侦查机关、人民法院对案件处理存在重大意见分歧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反映检察官有违法行为的,同一检察官办理案件长期由同一名律师或者同一个律师事务所代理的等情形作为重点进行监督,确保检察人员依法用权、公正履职、廉洁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