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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兴县人民检察院对杨世康滥伐林木罪一案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发布时间:2020-01-19  来源:本站  点击量:17909  

  2019年8月29日,宝兴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杨世康涉嫌滥伐林木罪一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决定不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杨世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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