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宝兴检察院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相关精神,坚持服务群众、服务大局的宗旨和理念,深入联系贫困村调查研究,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并选派第一书记长期驻村蹲点帮扶,全面协调联系脱贫攻坚各项工作任务,打出结成一对一帮扶对子、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完善基础设施、发展特色产业、开展法制宣传、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组合拳”,不断改善联系贫困村陇东镇自兴村的生产生活条件,帮助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截至目前,自兴村贫困户年人均纯收入已超过县定标准4000元,顺利实现了贫困户全部脱贫,为今年年底村摘帽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扎实运行一对一结对帮扶机制
在派驻第一书记的基础上,派出27名干警结对帮扶23户贫困户。坚持每月进村调研、入户走访工作制度,针对贫困户实际情况因户施策,制定帮扶措施,扶持到户、责任到人,详细了解贫困户的诉求和意愿,以及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做到日常联系工作不脱钩。依托春节等传统节日开展全方位的走访慰问、感恩宣传活动,加深与困难群众的感情交流。
二、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宝兴检察院高度重视自兴村基层党组织建设,院党支部与自兴村支部积极开展共建活动,通过在自兴村活动室召开党员大会、座谈会等,组织村两委、党员干部、群众代表集中学习党章、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鼓励带动党员积极建言献策,找寻好的发展思路。组织村支部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使村支部党员找准长期以来自身在思想、工作、纪律、作风上存在的问题,努力消除隔阂,切实增强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优化村支部党员队伍结构,抓好发展党员工作。截至目前,已吸纳1名村委委员、妇联主席为中共预备党员,发展2名优秀年轻的同志为入党积极份子,培育2名致富带头人,打造了一支能打脱贫攻坚硬仗的基层党组织队伍。
三、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打好脱贫攻坚战,基础设施要先行。自兴村基础设施薄弱,村民的出行和饮水问题引起了该院的高度重视。院党组通过积极争取和多方协调,使自兴村基础设施建设落后面貌得到了极大改善。自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该院共协调项目资金200余万元,促进自兴村共硬化通村公路5公里,新修河堤350余米,新修公路1公里,全面完成农村饮水管网建设12公里,人居环境改造提升17户,为自兴村的群众提供了舒适、安全、便利的生产生活条件,让贫困群众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得到了实惠。
四、突出特色产业发展
宝兴检察院党组精心谋划扶贫攻坚思路,通过实地走访调研、听取汇报、院内审议、检察院和党委政府协商沟通等,全面制定出符合自兴村实际的产业发展规划,探索出一条以核桃种植为长期发展项目,藤椒种植为中期发展项目,并保留原有传统种养殖业为短期项目的“长中短结合”产业发展路子,引导贫困户种植核桃树200余亩、藤椒150余亩、脆红李20余亩,并积极帮助联系专家指导生产技术。同时注重示范引领,推动项目合作化发展,鼓励自兴村一石材老板做菌类种植项目发展示范带头人,投资100余万元,在河谷安全地带建起了种植面积达50余亩的菌类种植生产基地,其中羊肚菌30余亩、香菇20余亩,成功带动了周围群众发展,实现了生产合作化发展经营,为当地农户开辟了多条增收渠道。该院还通过领导协调、机关帮扶、引进社会爱心企业、干警筹资的模式为自兴村解决产业帮扶资金12余万元,推动了贫困户恢复自我“造血功能”,确保经济收入中长期增长,从而走出一条具有自兴特色的以产业发展促脱贫的扶贫路。
五、积极开展司法扶贫
在做好脱贫攻坚日常工作的基础上,宝兴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主动为扶贫工作提供司法保障。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扶贫移民局会签了《关于加强脱贫攻坚中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实施办法》,按照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对全省事实孤儿开展国家司法救助专项活动的通知要求,开展了事实孤儿摸排,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送法下乡”活动,选派干警担任贫困村法律顾问,引导贫困群众养成依靠法律化解矛盾、解决纠纷、维护权益的习惯,促使群众学会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拔穷根”“治穷病”,提高群众依法自治、自救、自富的能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