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上午,由宝兴检察院报送雅安市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后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周某某、钟某、刘某某涉嫌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持有枪支罪一案在宝兴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这是根据省人民检察院、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在宜宾、乐山、雅安三市开展对部分重大环境资源犯罪案件提级管辖试点工作的意见》,雅安在全省率先开展部分重大环境资源犯罪案件提级管辖试点工作以来,该院首例提级管辖的涉环境资源案件,该院及时组织刑检部门干警,并通知宝兴县森林公安局侦查人员旁听庭审。
庭审结束后,该院组织旁听庭审的刑检部门干警与宝兴县森林公安局侦查人员进行了座谈。在座谈过程中,参加旁听的两家干警针对庭审中的争议焦点,即侦查机关提取涉案检材的程序是否合法;送检的程序是否规范;鉴定意见是否真实;被告人周某某、钟某涉嫌一罪还是数罪等辩论观点进行了充分的交流,总结了该案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形成如下统一意见:第一,侦查机关的办案程序还需进一步规范;第二,侦查机关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还需进一步加强自身对证据之间关联性和证据合法性的审核工作;第三,检察机关的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第四,侦查机关应进一步理解好检察机关要求补充侦查证据的目的、方向;第五,两家还需进一步提高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现实意义的认识,坚决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引领两家的执法、司法工作。
宝兴检察院组织旁听庭审并与办案机关及时总结办案中存在的问题,旨在进一步加强对环境资源犯罪案件的监督指导,统一案件执法尺度,加大对涉及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打击力度,也强有力地表明司法机关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零容忍”态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