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宝兴检察院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创宝兴检察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根据上级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的要求,3月15日,宝兴检察院召开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总结2017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安排
据安排,2018年宝兴检察院要牢牢把握新时代新思想新要求,提高政法站位,保持思想和行动上跟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各项检察工作;保持正风肃纪,确保检察工作健康发展;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标本兼治,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认真履行职责,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
党组书记、检察长陶涛强调,要统一思想认识,紧紧围绕党组提出的“1223”检察工作思路和“1124”党建工作思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把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担当,强化司法办案监督和检察人员八小时外生活行为监督,建立完善制度,细化责任分解,推进作风建设。
陶检察长要求,建立三项制度——双汇报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于每月25日工作推进会上,由纪检组长、分管领导分别向党组书记、检察长汇报月开展检务督察的情况和履行分管范围内“一岗双责”的情况。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月绩效考核、半年绩效考核、年度绩效考核。通过三项制度的落实倒逼纪检组长履行监督责任、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履行谈话、教育、管理责任和廉政风险防控等工作落地。
最后举行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签订仪式,由分管领导向党组书记、检察长,科室负责人向分管领导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