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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兴县人民检察院在“补植复绿”警示教育基地内开展联合植树活动

发布时间:2018-03-14  来源:本站  点击量:2208  

时值“3.12”植树节到来之季,由宝兴检察院倡导开展的联合植树活动在宝兴县永富乡扑鸡沟“补植复绿”警示教育基地进行。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陶涛率队,带领生态资源检察干警与宝兴县法院、宝兴县森林公安局、宝兴县林业局三家单位领导、职工共同在基地内开展植树活动,随后仔细察看了基地内补种的“辛荑”树的长势。

该“补植复绿”基地系宝兴检察院在2014年对石某某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一案提起公诉过程中附带提出民事赔偿,要求被告人恢复被毁植被。经法院判决,由被告人缴纳20万元补栽补种款,由宝兴县林业局将补植地点选在被石某某占用农用地附近的永富乡“扑鸡沟”风景区,补植树种定为当地特有的野生树种——“辛荑”,现已成活3万多株,占地180多亩,补植复绿执行效果良好。该院于2017年选取朴鸡沟“补植复绿”点作为生态保护的警示教育基地,设立警示标识以警示世人。此次通过与林业部门协调,联合司法部门在“植树节”当日开展植树活动,意在表明司法机关坚决打击破坏生态资源犯罪,坚决保护好“青山绿水”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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