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宝兴县检察院会同县司法局深入该县灵关镇,对该镇全部11名接受社区矫正的监外执行罪犯进行集中教育学习,该院刑事执行检察局干警作了题为“回归社会,远离毒品”的教育宣讲。
检察干警针对当前监外执行人员矫正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重点解读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四川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中的监督管理规定。同时,按照全县“全民禁毒集中宣传月”工作要求,列举了近年来监外执行人员因毒品犯罪被收监执行的典型案例;讲述了毒品对个人、家庭、社会的危害;现场发放禁毒宣传资料二十余份。最后,刑事执行检察干警对监外执行人员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正确认识社区矫正的法律定位,增强自身学法用法的主动性;二是主动接受社区矫正机构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积极矫正犯罪心理,争取顺利回归社会;三是自觉抵制毒品诱惑,远离毒品,做一名身心健康的社会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