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宝兴县检察院收到宝兴县教育局“关于加强学校安全防范能力”的复函,函告根据该院的检察建议对全县校园安全管理的整改情况。
今年4月,该院在办理郭某涉嫌容留他人吸毒案时,通过审查发现郭某容留他人吸毒的地点位于本县某校园内的教师宿舍,且有在该校上课期间,郭某私自打开学校大门带社会人员到其家中吸食毒品的情形,反映出该校校园安全管理意识薄弱,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为此,该院通过走访了解,并与县教育局座谈发现近年来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全县各校均配备了校园保安,但在保安人员的管理上还存在不规范、不完善的地方,有的保安不负责任等现象存在。针对这一问题,该院及时向县教育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要求县教育局在全县各学校排查安全隐患、强化安全措施,并建议其进一步加强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强化学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机制及安全检查机制,制定明确具体、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县教育局收到该院建议后庚即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制发了《宝兴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并落实专人采取措施予以督促整改。专题召开全县学校安全工作会,通报了某校校园安全管理上显露出的问题,明确要求落实校园长安全管理第一责任,并从4月12日开始,在学校加强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联合县保安公司、公安部门开展了“护校安园”行动,督促全县各学校健全完善了校园安全制度;加强了校园内部保卫力量建设,避免安全管理漏洞;推进技防设施建设,实现了校园监控系统全覆盖;强化校园法制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加强了心理健康教育阵地建设,多形式对学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关注留守儿童。同时,该局对需进一步整改的部分民办幼儿园未配备保安、个别学校安全管理水平不高问题,提出了进一步强化校园内部安全管理、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校园法制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涉校矛盾纠纷摸排化解、校园周边巡逻巡查、涉校违法犯罪打击、警校联动机制及校园安全督导检查和责任追究等具体的整改措施。
宝兴检察院立足司法职能同时延伸检察触角,采取多种形式积极主动参与社会管理,促进了教育系统对我县校园安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