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兴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按照法定的级别管辖范围,对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捕、审查起诉、提起公诉;
2、依法开展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刑罚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3、对市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向市人民法院提起抗诉或向省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
4、受理公民控告、申诉和检举;
5、对于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问题进行研究;向立法机关和上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立法、司法建议;
6、管理检察官,抓好干警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加强教育培训工作;
7、规划和管理本院的财务、装备、档案等工作;
8、负责其它应当由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2020年重点工作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检察担当,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和上级检察院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县委“12338”工作思路,以提升法律监督实效为重点,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为宝兴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坚定不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严格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统筹办案与防控化解风险,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坚持底线思维,弘扬斗争精神,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深挖根治,确保取得压倒性胜利。持续加大民营经济司法保护力度,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全方位开展生态环境资源检察工作,切实为巩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成果提供坚强司法保障。切实增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责任感紧迫感,聚焦目标精准发力,切实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二是坚定不移推进执法办案规范化建设。严把案件质量关,以高度责任感使命感严守案件质量生命线。着力加强对法律实施的监督,在做优做强刑事检察的同时,加大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力度,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发展。着力加大对严重刑事犯罪和多发性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持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加强监察程序与司法程序衔接,依法在惩治腐败工作中继续发挥重要作用;全面落实精准监督要求,增强监督刚性,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着力构建与被监督单位的良性关系;坚持司法为民,着力化解矛盾风险,严格依法依规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加强潜在风险研判,拓宽风险化解载体,保障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三是坚定不移推进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以《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为遵循,充实完善请示报告制度。着力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制度化建设,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树牢宗旨意识,始终把司法为民贯穿于检察工作各个方面;建立完善以理论培训、实战练兵为主的业务素能提升机制,强化专业型、复合型人才培养,优化人员结构,切实提高法律监督实效;狠抓纪律作风建设,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探索完善内部监督方式,主动拓宽外部监督渠道,不断夯实检察工作纪律保障。
四是坚定不移推进检务管理科学化建设。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提升决策水平,着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升科学管理水平;加强智慧检务建设,提升应用实效,促进科技强检成果与执法办案、检务保障、综合管理的深度融合,不断适应检察工作创新发展要求。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宝兴县人民检察院属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下属事业机构一个:宝兴县检察院检务保障中心。宝兴县人民检察院及下属机构总编制25名,其中:行政编制21人(实有人数22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实有人数1人);事业编制4人(其中:参公事业编制人员0人(实有人数 0人),全额拨款的事业编制4人(实有人数3人);退休人员实有人数6人。外单位借调业务人员 0人,聘用人员4人;援建人员0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宝兴县检察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上年结转;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020年收支总预算695.08万元,比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85.94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收支没有预算2020年办案业务经费和装备经费。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0年收入预算695.0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33.91万元,占19.27%;财政专户管理资金53.86万元,占7.7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07.31万元,占72.98%。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支出预算695.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9.48万元,占70.42%;项目支出205.60万元,占29.5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41.22万元,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239.8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收支没有预算2020年办案业务经费和装备经费。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07.32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3.90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550.9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9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17万元、农林水支出2.6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4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07.32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245.66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收支没有预算2020年办案业务经费和装备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417.04万元,占82.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99万元,占7.09%;卫生健康支出20.17万元,占3.98%;农林水支出2.64万元,占0.52%;住房保障支出31.47万元,占6.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375.4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检察院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0年预算数为15.2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宝兴县人民检察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3.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事业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26.3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检察院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0年预算数为0.0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32.6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3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0.27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13.9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1.3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0年预算数为4.8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1.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2.64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扶贫方面支出。
1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31.4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89.4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22.5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66.9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19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9年预算持平。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9年预算持平。
主要用于开支审判执行业务,警察燃油费、保险费、维修费、停车过路费等。单位现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一般执法车辆2辆,特种执法车辆2辆。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用于4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66.96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9万元,下降11.85%。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共有车辆4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4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0年宝兴县人民检察院8个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项目经费151.75万元。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