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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兴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8-01-26  来源:本网  点击量:825  

宝兴县人民检察院

工作报告

─2018年1月22日在宝兴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宝兴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和建议。

2017年,我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民主监督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队伍建设为根本,全面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为宝兴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倾力保障幸福美丽宝兴建设

把检察工作自觉融入宝兴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切实为宝兴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

(一)倾力服务脱贫攻坚。围绕“脱真贫、真脱贫”的目标要求,加大脱贫帮扶的技术联系和资金支持,积极主动为陇东镇自兴村解决产业发展资金5.9万元安排10名干警对口帮扶23户贫困户,联系一名农业技术人员驻村进行技术指导,引导种植核桃树200亩、藤椒120亩、脆红李20余亩,推动贫困户恢复自我“造血功能”,确保经济收入中长期增长。切实找准履行检察职能与脱贫攻坚工作的契合点,联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出台《关于脱贫攻坚中实施国家司法救助的办法》,形成脱贫攻坚合力。

(二)全力护航生态建设。制定《宝兴县人民检察院生态资源环境保护检察实施方案》,深入开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活动”,严厉打击滥伐林木、非法猎捕杀害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犯罪行为,依法批准逮捕4件7人,提起公诉8件20人,立案查办该领域职务犯罪2件2人;主动将生态资源环境保护检察职能融入“生态宝兴”建设大局中去谋划和思考,扎实开展环境保护领域专项监督,监督行政执法单位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件4人;围绕大熊猫国家公园宝兴示范区建设,积极规划打造宝兴境内蜂桶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资源保护科普教育基地、永富乡扑鸡沟生态资源保护补植复绿基地、检察机关生态资源保护法制教育基地,依托基地大力开展生态资源保护工作;创新生态环境资源检察宣传机制,通过预防讲座、旁听庭审、《与法同行》栏目等开展警示教育,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开展预防宣传。生态检察工作得到县委、政府主要领导的肯定批示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三)深入推进依法治县。积极促进法治经济建设,深入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批准逮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5件6人;积极促进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依托“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1)建议行政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刑事犯罪案件1件;强化法治宣传教育,以开展“法律七进”为抓手,先后深入重点部门、乡镇和学校开展法治宣传和讲座15场次,以案普法2场次,1000余名干部群众受到教育;大力开展检察宣传工作,在各级媒体刊发新闻稿件80篇条,切实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坚持打击犯罪与权利保障并重,着力推近平安宝兴建设

积极投入平安宝兴、法治宝兴建设,依法惩治犯罪,努力化解矛盾,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认真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依法受理各类审查逮捕案件27件37人,依法批准逮捕20件25人,决定逮捕2件2人,受理各类审查起诉案件51件85人,提起公诉48件60人。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平安需求,突出打击暴力性犯罪、侵财性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依法批准逮捕16件18人,提起公诉26件31人。

(二)注重人权保障与社会矛盾化解。认真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依法不批准逮捕9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依法决定不起诉8人;依法妥善处理控告申诉举报13件,运用远程视频接访10次,推动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10件,向生活确有困难的4名被害人及其家属发放司法救助金3.6万元,确保涉检信访案件“零”进京、“零”到省。控申接待室连续三届被省检察院授予“四川省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

(三)强化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极探索预防未成年人遭受犯罪侵害以及帮扶和保护未成年刑事被害人工作,牵头与县法院、公安、教育等13个职能部门共同制定《未成年刑事被害人权益保障实施办法》等一系列工作机制,确保工作的常态和实效统筹规划建成集办案、帮教、预防为一体的“熊猫贝贝家园”未检工作区,该工作区被命名为四川省政法系统首批“青少年法治实践教育基地”;探索创新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片区集中审查模式(2),办理芦山、天全、宝兴片区未成年人刑事案件10件12人,依法对符合条件的4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通过片区集中审查,对未成年人犯罪成因进行较为全面的分析,统一了执法标准,最大限度地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该项工作得到省检察院代理检察长冯键和副检察长张树壮同志的肯定批示,并作为四川省检察机关的创新工作在最高检片区工作会上作经验交流。

三、坚持惩防并举、标本兼治,强力推进廉洁宝兴建设

坚持依法反腐、用法防腐,全力履行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责,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出积极贡献。

(一)保持惩治腐败犯罪高压态势。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8件8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6件6人,渎职侵权案件2件2人,重点查办了原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局长张某、原县防震减灾局局长补某某、原县水务局局长黄某等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的贪污贿赂大案,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50余万元。

(二)扎实开展集中整治和预防扶贫移民领域职务犯罪专项行动。坚持系统抓、抓系统,突出查办扶贫移民领域职务犯罪案件3件3人突出问题导向,以加强惠农扶贫一线干部法治教育和预防警示教育为重点,主动与乡镇形成《共同开展预防涉农惠民和扶贫开发领域职务犯罪工作协议》,齐抓共管,努力助推“廉洁脱贫”。

(三)坚持标本兼治源头预防。围绕县域经济发展,积极开展重点工程专项预防,与华能宝兴河水电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制定《关于共同开展重点工程专项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实施方案》,努力确保工程优质、干部清廉;加大以案宣法力度,组织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深入机关、乡镇、企事业单位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宣传讲座15场次,受教育干部群众800余人;创新职务犯罪预防方式方法,以“微直播”(3)形式加大职务犯罪预防宣传。

四、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着力维护司法公正

始终将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强化刑事侦查活动监督。全面加强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的监督和指导,深入推进派驻公安派出所检察室工作机制,与县公安局联合会签《关于在公安派出所派驻检察室的意见(试行)》,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依法监督立案2件,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2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件。

(二)强化审判监督。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依法提出抗诉(4)1件,书面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1件。加强民事和行政诉讼监督,办理生效判决监督案件5件、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案件2件、民事执行监督案件3件,依法向同级人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6件。

(三)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切实促进依法行政,办理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7件,审查后依法向相关行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6件,对1件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线索依法移送本院反渎职侵权部门立案侦查。深入推进公益诉讼(5)工作,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件,督促有关行政机关在诉前收回拖欠的土地出让金32万余元。

(四)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加强监外执行监督,对全县41名监外执行人员刑罚执行情况进行实时监督,严防脱管漏管,向司法行政机关书面提出纠正意见4件;加强看守所执法活动监督,依法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向看守所书面提出意见13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3件,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2件;加强刑罚执行监督,纠正交付执行和财产刑执行违法情形4件。

五、坚持狠抓自身建设,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力

深刻认识和全面理解从严治检的必要性、紧迫性,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全面深化改革任务落实,司法责任担当明显增强坚决贯彻中央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精神,按照省委政法委、省检察院和市检察院司法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安排,择优遴选员额检察官10名,15名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采取自愿选择与组织确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岗位分类。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要求,建立健全办案组织设置、检察官业绩考评、错案责任认定追究等14项制度,通过改革,检察官办案责任心明显增强,办案质量明显提高。全力支持、积极配合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6)工作,认真做好转隶人员思想政治工作和职能划转以及线索移交等工作,确保监察体制改革顺利推进。

(二)深入开展司法行为规范化建设,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显著提高。落实和强化司法办案活动内部监督,运用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实行办案全过程节点监控,办案期限超期预警提示48次,监管涉案款物70余万元,接待律师19人次。强化案件质量监督,进一步完善《宝兴县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健全检察官个人执法档案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不断强化办案纪律和办案人员的执法责任。

(三)主动接受各方监督,促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自觉接受县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主动向县人大、县政协报告或通报生态资源检察、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技强检等重要工作。扎实推进检务公开,多形式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系,广泛开展“检察开放日”、“开门评检”、“庭审评议”“新闻通气”等活动,充分利用检察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平台,全面推行案件流程信息查询、诉讼权利义务告知和办案结果告知,及时发布各类检察信息、案件信息362条,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四)深化检察队伍建设,检察业务质效明显提升。坚持政治建检,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三项整改“回头看”,着力增强“四个意识”;围绕全省政法系统“四对照四提升 做忠诚卫士”专题教育(7),以建设“五个过硬”(8)队伍为总目标,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解决领导班子和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及时传达学习各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和“一岗双责”责任书,实行责任倒查和同追责、同惩处机制深入推进能力素质建设,积极组织干警参加各类专题培训600余人次,参与岗位练兵、竞赛100余人次。一年来,我院多项工作先后得到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领导批示肯定18次,先后荣获“国家二级规范化检察室”“四川省卫生单位”“四川省检察机关科技强检示范院”“四川省检察文化建设优秀院”“四川省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等称号,16个集体和17名个人获县级以上记功和表彰。

各位代表,2017年,我院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步,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和市检察院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和社会各界民主监督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宝兴县人民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立足检察职能服务大局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法律监督意识和力度仍需强化;二是面对多重叠加的司法改革任务,破解难题、补齐短板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三是检察队伍专业素养、知识技能水平有待提高,特别是运用信息化手段促进司法办案的能力亟待进一步增强。对此,我们将下大力气认真加以解决。

2018年检察工作思路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宝兴县人民检察院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县委“一个奋斗目标、一个主题、四件大事、六大提升”总体发展思路,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深化司法改革,全面从严治检,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生态强县、美丽宝兴”作出新贡献。

(一)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抓牢意识形态工作,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巩固“四对照四提升 做忠诚卫士”专题教育成果,打造“五个过硬”的检察铁军。

(二)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在平安宝兴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严密防范和坚决打击各种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宗教极端活动,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依法严厉打击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依法打击和惩治黄赌毒黑拐骗等犯罪活动,保护人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加强检察环节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推动加快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共同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三)深入推进专项治理,切实维护民生民利。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重大战略部署,严厉打击扶贫领域犯罪,保障扶贫政策和资金真正惠及贫困群众;推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依法严肃惩治办理就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领域的犯罪,加强对妇女儿童尤其是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以及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推进健康法治建设,深化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深化打击涉医违法犯罪工作;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加大对校园欺凌等各类涉校园违法犯罪活动预防打击力度,努力为青少年营造和谐安全的成长环境。

(四)加大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力度,服务大熊猫国家公园建设。加大对环境污染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坚决惩处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推动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大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等犯罪案件立案监督力度,从根本上解决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扎实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全力促进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宣传力度,营造全民参与、大力支持的良好氛围。

(五)坚持全面深化改革,确保改革成果落地落实。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深入推进内设机构“大部制”改革(9),整合内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落实司法体制改革配套制度建设,健全完善检察官职业保障机制,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提高办案质效;坚决拥护和支持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探索建立与监察委员会相互衔接的工作机制,实现监察委员会调查与检察机关刑事诉讼程序无缝衔接,保持惩治腐败犯罪高压态势。

(六)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着力提升检察队伍素质能力。坚持民主集中制,不断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严管队伍、严优相济,坚持问题导向、工作导向、用人导向,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氛围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以坚如磐石的决心做好自身反腐败工作,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具体规定及实施细则,持续整治“四风”问题,扎实推进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让检察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强化检察干警素能培训力度,坚持检察人才工作优先发展战略,锻炼培养一批办案能手、业务尖子、业务专家。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牢牢把握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奋勇前进,为建设“生态强县、美丽宝兴”作出更大贡献。

 

相关用语说明

1、“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为进一步加强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中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建立行政执法机关与检察机关协作配合的专业系统。

2、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片区集中审查模式:根据《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第八条规定:“地市级人民检察院也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指定一个基层人民检察院设立独立机构,统一办理辖区范围内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

3、微直播:依托微博平台,用生动的图片和鲜活的文字,对检察机关重要活动予以全程网络直播。

4抗诉: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新审理要求的诉讼活动。

5、公益诉讼:对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由法律规定的国家机关和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制度。

6、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监察厅(局)、预防腐败局和人民检察院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以及预防职务犯罪等部门的相关职能整合至监察委员会。

7、“四对照四提升 做忠诚卫士”专题教育:全省政法系统开展以对照“对党忠诚”要求、提升政治定力,对照“服务人民”要求、提升服务效能,对照“执法公正”要求、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对照“纪律严明”要求、提升抵腐定力为内容的专题教育。

8、五个过硬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

9、“大部制”改革:在司法体制改革中,整合内设机构,打破科室界限,实行扁平化管理,整合办案力量,提高办案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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