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经县人民检察院坚决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协作推进行政公益诉讼促进法治国土建设的意见成功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按键督促追收回新增建设用地耕地开垦费300多万元。荥经县检察院出台《关于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的实施意见》经荥经县委、政府“两办”以荥委办[2018]12号文件印发,标志着公益诉讼在我县的深入全面展开。
文件根据民事、行政二大诉讼法载入的“公益诉讼”这一新要求,以省市二办的文件精神,结合雅安大熊猫国家公园、荥经荥河经河二河流域的自然地理特点,就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重点领域,从总体要求、工作任务和程序、工作机制、保障机制四个方面提出了实体要求和规范性程序要求,该实施意见的制定和印发,为推动检察机关顺利、有效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提供了强力的保障。
公益诉讼全面开展以来,我院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为进一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院党组提出更高的要求和更周密的安排和部署,民事行政检察部门迅速展开相关工作,通过前期的摸排和调查了解,发现其企业应于2017年6月15日前向国土资源部门缴纳新增建设用地耕地开垦费300多万元。
有关部门多次催告该公司缴纳,但该企业一拖再拖长达大半年时间拒不履行,新增建设用地耕地开垦费依法由国家收取属于国有资产,该企业拒不缴纳的行为侵害了国家利益。
在查明了相关侵害国家利益的事实后,检察长指示立即启动公益诉讼办案程序,收集完善相关证据,2018年1月2日立案审查, 1月8日,依法向有关单位发出了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依法履行相关职责,采取必要的行政措施确保国家利益不受侵犯。
收到检察建议后,该单位高度重视,立即和民行干警一同到涉案企业约谈其负责人,指出其拒不缴纳费用的严重性和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再不缴纳将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018年1月9日该企业足额缴纳了新增建设用地耕地开垦费300多万元。
该案是我院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内办理的首例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取得显著的监督实效,案件的成功办理不仅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有效维护了国家利益,而且有效监督了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充分发挥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