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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岗位解民忧 维护稳定促重建——记芦山县人民检察院民行科科长钟琦

发布时间:2014-05-29  来源:本站  点击量:3227  

“在大灾大难面前,作为一名检察官,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群众的利益、维护社会的稳定是义不容辞的责任。” 这是芦山县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民行科科长钟琦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

4·20”芦山强烈地震发生以来,芦山县针对各种社会矛盾迅速凸显的情况,建立了“矛盾纠纷集中调处中心”,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也就在此时,钟琦被抽调到该中心开展工作。
在随后的8个月时间里,钟琦顾不上自身及家人受灾、家庭灾后重建任务繁重、检察工作繁忙的现状,舍小家顾大家,充分将民行检察工作和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有效结合起来,做到调处工作前移、信息工作前置、法律监督同步,先后接访群众达800批次5000余人,获得了县委政法委、群众工作局和来访群众的一致肯定,充分展现了灾区检察官服务灾区群众,维护法律尊严的良好风貌。2014年,她被芦山县委、县政府评为“灾后重建先进个人”。
在工作中,钟琦面对受灾群众过激的情绪及言论,始终坚持耐心细致地向每一位来访群众进行政策宣传和法律解释。对群众反映问题情况属实、要求合理合法的,她及时予以解决;对与现行政策、法律、法规不符的,她帮助群众分析情况,做好政策解释及情绪疏导工作。
 耐心细致的开导,不厌其烦的宣传,她的工作得到了群众的一致认可。“钟检察官真是我们的贴心人!”这是群众对她工作的最高评价。
作为一名检察官,钟琦始终牢记并时刻践行“立检为公、司法为民”的宗旨。针对灾后重建大量用工的实际,她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清理农民工专项行动”,并将监督检查前移,切实维护灾区农民工群体的切身利益,扎实规范企业的用工行为,先后为70多位农民工追讨工资90余万元。

今年1月,成都邛崃市群众郑某等41名农民工先后多次联合到芦山县信访局,请求检察机关对芦山县潘河下大桥工程承建方拖欠民工工资57万余元进行监督。根据调查,从20115月至20135月期间,郑某等41位农民工一直在该项目部务工。工程竣工后,41位农民工被拖欠工资总额达57万余元。

了解情况后,钟琦立即向住建部门了解此工程的结算情况,并向工程承建方发出支持41位农民工起诉的通知书,告知其如拒不履行支付民工工资,检察机关将按照法律规定支持41位农民工向芦山县人民法院起诉。

最终,经过多次督促努力,潘河下大桥承建方承诺在春节前将工资支付给民工。今年125日,在钟琦及住建、劳动保障等部门负责人的现场监督下,潘河下大桥承建方将57万余元工资全部支付给了41位农民工。41名农民工领到拖欠的工资后,专程来到芦山县检察院,对检察机关为民办实事,检察干警解民忧的工作方式再次表示感谢,表示将继续为芦山的灾后重建出一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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