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21日,天全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未成年人监护侵害和缺失保护工作推进会,参加会议的有天全县人民法院、天全县公安局、天全县司法局、天全县民政局、天全县教育局、县团委工作人员。
会上,参会部门对《关于加强未成年人监护侵害和缺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内容进行讨论修改。在讨论时,天全县人民法院的副院长王钰、天全县公安局副政委章学琴提出在办理案件中发现许多监护缺失的未成年人,因相关保护制度的执行缺位,导致未成年人无人监管,甚至有人走上犯罪道路,这样各职能部门联合发文形成合力,将更有利于对监护缺失未成年人的救助和保护。建议这样的联席会制度应定期举行,并且要将该制度形成机制。最后,天全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奇指出,近年来,各部门在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方面投入了较多精力,但是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的各项措施关注远远不够,尤其是受到监护侵害和监护缺失未成年人的保护更是如此,缺乏家庭、社会关爱的未成年人,更易走上违法犯罪道路,这次通过部门联动,建立行之有效的制度,将更好的帮助和关爱未成年人。
天全县人民检察院作为省院确定的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试点的基层检察院,天全县人民检察院以此为契机,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深入推进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广度和深度,让受到监护侵害和监护缺失的未成年人感受到司法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