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我院检委会专职委员邹涛走进天全县电视台演播厅,为我县广大观众宣传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职能职责。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党中央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今年6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修改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决定,正式明确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职责。由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目的是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促进依法行政,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案件范围涵盖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这些领域均是社会十分关注且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为了增强人民群众公益保护意识,邹专委从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背景和意义、法律授权、试点成效、立法保障、全面推进五个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并通过具体案例,分别讲述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和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的程序要求,及起诉被告主体的区别。力图让观众对公益诉讼有一个全面清晰的认识。
公益保护是一个系统工程,不仅需要行政、审判、检察机关通过行使职权进行保护,同样也需要公民、法人、社会组织等社会主体的积极参与,通过对公益诉讼政策法律的解读,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和生态环保观念,以全力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的全面开展,切实承担起“公益代表”的重要职责,从而为美丽天全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