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我院召开科级以上干部会议专题学习十九大精神,会议由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奇主持。
首先,刘奇检察长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精神,以及省委、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专题学习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全会精神上王东明书记、叶壮书记的讲话精神。
其次,刘奇检察长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是全党全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要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一系列新论断、新目标、新任务、新部署,不断增强“四个意识”;二是持续深入学习并自觉坚定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统一思想,指导检察工作实践,以更好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重要职责;三是我们既要分阶段学习十九大精神,还要通过各种途径、方式方法进行自学,领导干部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先学一步、学深一层,要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切实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四是要营造浓厚学习氛围,运用多种载体,加大宣传力度。
最后,科级以上干部表示会将学习范围迅速扩大,把上级院和县委安排的各项学习任务落实到每一个党支部、每一位检察干警,迅速在全院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的热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