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刑事诉讼法》于2013年1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已有近三年时间,涉及检察机关的整个过程。我院在诉讼程序各个环节均面对法条修改的新问题、新挑战。11月5日,县人大副主任吕建文率工作组一行4人莅临我院主要就《刑事诉讼法》修改后贯彻执行的情况进行调研,并召开座谈。
我院中层以上干部均参加了座谈会,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奇向吕主任一行全面介绍了我院《刑事诉讼法》的具体贯彻执行情况。之后,反贪,反渎、公诉、侦监各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介绍了在执行《刑事诉讼法》的具体情况以及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最后,县人大副主任吕建文充分肯定了我院在执行《刑事诉讼法》过程中好的作法,同时希望我院各职能部门要进一步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执行,规范执法行为,并长期坚持学习,将学习成果贯穿到检察工作的各个环节。
参会干警纷纷表示:一定学习好,理解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解释规定,最终达到正确执行好《刑事诉讼法》的目的,对于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多研究,多交流,不断学习总结、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