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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全县检察院发出首份“督促监护令”

发布时间:2021-09-29  来源:本网  点击量:1696  

为深入贯彻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积极解决未成年人涉案背后“家庭监护不力”的痛点问题。9月28日,天全县检察院首次向涉案未成年人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推动筑牢未成年人家庭保护的“防线”,更好实现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

天全县检察院办理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时发现,涉案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由于长期在外打工,出现辍学未成年人监管不力、管教不当、亲子沟通不畅等问题,导致涉案未成年人出现严重不良行为。经审查,涉案未成年人犯罪情节轻微,为更好的让未成年人回归家庭和社会,天全县检察院对涉案未成年人母亲开展亲职教育,对未成年人开展帮教工作,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根据新修订的“两法”规定,制发《督促监护令》,责令涉案未成年人父母履行监护职责,重视家庭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增强社会责任感和法治意识。涉案未成年人监护人表示,将认真按照《督促监护令》的要求,确实履行监护职责,积极修复亲子关系。

       天全县检察院积极践行两法规定的六大保护职责,让涉案未成年人家庭保护不再缺位,携手司法保护、家庭保护、社会保护为涉案未成年人筑牢防火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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