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根据高检院关于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件财产刑执行检察活动的部署,进行了积极安排和落实,对天全县人民法院2018年1月1日至今的“三类案件”(即涉黑案件、涉恶案件及“保护伞”案件)的财产刑执行进行了专项检察监督。
在专项检察中,综合运用纠正违法、检察建议等监督方式,采取了“五查五核对”的方法,及时发现和纠正财产刑执行活动中存在的违法问题。一查执行立案环节,核对立案相关法律文书是否合法、法律文书是否是在法定期限内送达。二查执行活动环节,核对调查措施、调查记录是否真实合法。三查变更执行环节,核对变更法律文书和期限是否合法。四查终结执行环节,核对终结执行法律文书和期限是否合法。五查上缴和财产处置环节,核对已执行的财产是否上缴、上缴手续的金额与执行金额是否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