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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识|检察官带你重温扫黑除恶知识点

发布时间:2020-10-19  来源:本网  点击量:1288  

                                                             常识|检察官带你重温扫黑除恶知识点

2018年1月,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为期三年“扫黑除恶”斗争全面打响。2018年,迅速启动、深入推进;2019年,集中攻坚、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2020年,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取得压倒性胜利。

2020年啦,扫黑除恶的知识你还记得多少啦?今天小编带你重温,一起学习吧!

01 实践要求是什么?

要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要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及其“保护伞”要依法从严惩处。要依法及时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综合运用追缴、没收、判处财产刑以及行政罚款等多种手段,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要深挖“保护伞”,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执纪审查重点,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要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推动各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运用各种手段预防和解决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

02 “黑”是什么?

黑社会性质的组织。

03 “恶”是什么?

恶势力、恶势力犯罪集团。

04 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特征是什么?

一是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二是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三是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四是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庇护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内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恶劣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05 恶势力的特征是什么?

一是具有一定的组织形式,人数较多(一般为3人或3人以上),有相对明确的组织者或首要分子,骨干成员基本固定;二是在一定区域或行业内,多次(一般为5起或5起以上)以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有组织地实施敲诈勒索、强迫交易、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组织容留妇女卖淫等违法犯罪活动,具有一定的公开性和暴力性;三是严重扰乱一定区域或行业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四是一般无合法经济来源,经济实力较弱,没有大的经济实体,保护伞和关系网不明确,或层次较低。

06 什么是黑恶势力“保护伞”?

1.对象为国家公职人员;2.利用手中权力;3.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

07 “软暴力”具体表现是什么?

1.暴力、威胁色彩不明显;2.实施者有暴力威胁的可能性;3.会使人产生恐惧、恐慌;4.影响他人正常生产、工作、生活;5.通过“谈判”及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手段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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