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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棉县检察院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助力“六稳”“六保”

发布时间:2020-10-29  来源:本网  点击量:1857  


2017年以来,石棉县检察院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及上级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把服务“六稳”“六保”作为检察履职最重要的使命,将依法平等保护理念贯彻检察办案始终,以实际行动服务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一、办理破坏社会秩序案件突出“严”一是从严惩治各类危害社会治安犯罪、侵犯财产权利犯罪及侵犯人身权利犯罪,净化民营企业周边环境。2017年以来,共受理审查起诉各类刑事案件380件520人,提起公诉301件433人,通过高压惩治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刑事犯罪,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二是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拳惩治破坏民营企业正常经营秩序犯罪。受理审查起诉涉民营企业恶势力犯罪1件8人,办结1件8人。依法严厉打击以雷某某为首要分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多次采取滋扰、聚众造势、恶意堵厂、拦截货车等“软暴力”方式强揽运输业务,致使5家民营企业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行为,维护工业园区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三是坚决打击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各类刑事犯罪,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2017年以来,共办理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11件27人,办理盗窃民营企业财物、干扰企业经营获取不法利益案件6件14人,起诉6件14人,为民营企业的发展提供稳定的法治环境。   

二、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突出 “慎”。一是审慎限制民营企业从业人员人身自由。严格落实高检院关于服务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11条执法司法标准,充分调查了解企业运行状况,严格审查、依法慎用逮捕措施,依法不捕1件4人,不诉2件 6人。依法办理竹马工业园区同一企业许某、宋某某等4人非法电鱼一案,综合涉案人员认罪认罚犯罪情节、后果轻微因素,依法不捕不诉,确保民营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二是依法审慎处理民营企业曾经有过的不规范行为。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以发展眼光客观看待和依法妥善处理涉及民营企业因经营不规范引发的历史问题,坚决防止案子办了,企业垮了依法办理陈某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一案,全面考虑陈某2005年修建电站时的政策依据、审批经过,按照罪行法定、从旧兼从轻原则,建议由公安机关撤回起诉案件,由相关行政机关作行政处罚处理。

三、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复工复产突出“帮”一是严惩疫情防控期间涉企刑事犯罪。精准制定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的8条措施”,通过成立涉疫情检察业务指导工作领导小组,部署2个检察官办案单元专司办理疫情期间涉企案件,及时、优先、高效办理涉企各类案件,依法维护疫情防控期间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二是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民营企业家、民营企业从业人员涉嫌轻微刑事犯罪,按照有利于生产、有利于疫情防控的原则,符合认罪认罚适用条件的,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最大限度保障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依法办理郑某某危险驾驶案,综合考虑其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血液中酒精含量较低,且其分包的工程项目目前正在抓紧复工等情节,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处理。三是普及“涉疫”法律法规。检察长带队到工业园区与11家民营企业负责人座谈并深入黄果柑洗选厂,宣讲政策、宣传法律、了解需求,为民营企业复工复产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搜集整理“防疫+复工+315维权”法律知识点,并印制宣传册300余份,对疫情期间企业绝不能触碰的法律“红线”进行风险预警,对企业安全复工复产防疫措施提出建议。

四、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突出“准”一是扎实开展走访调研活动。检察长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健康发展,3带队到石棉县工业园区开展走访调研,零距离了解企业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的所思、所想、所需,及时将调研结果向县委反馈,与有关部门协调,为县委政府抓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了有益参考,为民营企业争取到更多政策支持。二是搭建服务民营企业的桥梁纽带。积极推进检察机关与工商联沟通联系机制,与县工商联共同出台《关于建立健全检察机关与工商联沟通联系机制的实施意见》,合力搭建日常联系、联合调研、民主监督、信息互通共享、联合开展宣传培训5项机制,并细化为13条措施。其中,重点通过设立民营企业家法律工作站、依托驻园区检察室搜集司法诉求、对涉案企业开展回访工作、派员加强法律风险防范指导等举措提高服务的主动性和精准度。三是坚持“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4次,邀请民营企业家走进检察机关90人次,倾听对检察机关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建议。以“法律七进”为载体,以“党建联建”“工会联建”为纽带,主动走进企业,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廉政教育”“我们的节日”“结对联系人大代表”等活动,普法12场次,促进提升民营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维权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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