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石棉县无偿献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新冠肺炎疫情特殊时期应急献血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5月14日,石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永慧亲自带队,组织5名检察人员参加了以“奉献、友爱、互助、进步”为主题的无偿应急献血活动。
活动现场,5名参加献血的检察人员精神饱满、热情高涨,认真聆听医生讲解献血中的注意事项,根据医生安排,检察人员登记信息、测量血压、检验血液、静脉采血有序进行,顺利完成了无偿献血。
献血结束后,检察人员纷纷表示,无偿献血不仅奉献的是一份爱心,更是作为一名检察人员应尽的社会责任和义务,他们今后将继续参加无偿献血活动,并动员身边的亲人、朋友参与到无偿献血中,为拯救生命尽一份力所能及的力量。
(本文作者:游森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