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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棉县检察院被县委评为2017年度脱贫攻坚先进集体

发布时间:2018-11-09  来源:本网  点击量:1994  

近日,中共石棉县委办公室发出《中共石棉县委 石棉县人民政府关于表扬2017年度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石委〔2018〕84号),石棉县检察院被评为脱贫攻坚先进集体。

自全县脱贫攻坚战打响以来,石棉县检察院党组把此项工作作为头等大事,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超平牵头责任帮扶联系乡、贫困村,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县各项政策和工作责任制,立足检察本职工作,三年来查办扶贫领域职务犯罪3件6人,其中乡科级领导干部4人,农村基层组织负责人2人。案件类型均为贪污。数名科级领导和村两委负责人被查处,有力震慑了犯罪活动,净化了扶贫环境,获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同时坚持党建引领抓扶贫促脱贫,在把握精准上花精力,在推进落实上下功夫,在汇聚力量上做文章,着力形成构建多措并举、点面结合的大扶贫工作格局。三年来检察长到联系乡100余次,班子成员及党员干部下乡帮扶325人次。法制宣传和法律援助20余次,干警志愿长期助学学生4人次,开展主题党日志愿服务活动10余次,三年来累计捐赠款物合计十万余元,为贫困户在“艰苦创业、安居乐业、身体健康、完成学业”等方面解决了一些实际问题,进一步增强了联系贫困户的脱贫致富能力和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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