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上午,石棉县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为民服务中心控申工作人员接待了一名年过七旬行动不便的来访群众。来访群众刚进检察院大门时,控申工作人员立即给予搀扶帮助,做到热情主动。对来访群众来访事由了解后,按照工作流程,对其随身物品进行了登记和寄存,引导其到咨询室详细陈述。由于当天温度较低,控申工作人员首先为来访群众倒上一杯热水并询问是否需要添加衣物保暖,期间对来访群众讲的每句话、递交的每份材料,控申工作人员都耐心听、仔细看、认真记。经了解,来访群众王XX,现年71岁,石棉县人,反映的主要情况是:在2018年5月25日,当地乡政府受理其信访案件并告知在2018年6月12日前予以书面答复本人,但至今未答复,现不知怎么办。虽然王XX反映情况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事项,但仍对其进行了安抚和情绪疏导,然后告知其先到当地政府问一下未及时答复的原因,可以向哪些主管机关反映。同时并告诉我们可以给当地乡政府联系请他们主动联系王XX,给予答复。在确定王XX明白工作人员讲的内容,并得到满意答复后,控申工作人员搀扶王XX走下门口台阶,使其安全离开了石棉县人民检察院。

我院信访接待工作始终秉承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超平在业务综合部会议上强调的信访接待工作要将细节做好做细,要始终坚持司法为民服务宗旨,坚持耐心、细心、将心比心的工作态度,要像对待亲人一样对待来访群众,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让群众满意,让群众放心,为建设平安石棉、和谐石棉不断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