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机关管理信息化、规范化、精细化(简称“三化”)建设,改善办公区域照明条件,提升照明质量,节约用电,我院对部分办公区域的照明条件进行了改造。
一是节能照明条件改造的区域包括:院行政办公室、检察长办公室、会客室、党组会议室、视频会议室、各层楼道。二是此次节能照明改造共投入资金 7000余元,更换LED筒灯87个,灯盘28个。三是通过改造,不仅提升了办公区域的照明条件,还使办公区域更规范更整洁。
不断提升智能办公条件,通过细小条件的改进,为全市检察机关“三化”建设推进会,添砖加瓦。